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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转眼。
李杰已经在陈家村生活了三年,特殊的岁月,陈金水依旧要出门鸡毛换糖。
没办法。
他们这里种地根本活不下去。
只能打点擦边球。
好在这边天高皇帝远,一些风波并没有波及到陈家村,都是乡里乡亲,没人故意害他。
何况,他去的地方都是偏僻的乡村,那里的交通不便,出门一趟也没那么方便。
“谢谢王婶。”
村子坐这事的,不单单是陈金水。
至于更多的事?
虽然他跟巧姑没有血缘关系,但从小一块长大,还是以姐弟相称,那情况跟亲姐弟也没多大区别。
但,这丫的也不是啥好人。
看到巧姑跑去院里坐秋千,李杰也没说啥。
孩子多了,难免吵闹,大孩子也会欺负小孩子。
如果只靠鸡毛换糖就能填饱一家三口人的肚子,那干这事的人,就不会只有那么一点了。
“你这孩子,就是太懂事了。”
退一步而言。
过去这二三十年,陈家村周围都没发生过拐卖的事。
王婶上前一步,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。
太无聊了。
不多时,李杰跟着巧姑一起来到了隔壁的王婶家,跟他们一起来的,还有其他几户人家的孩子。
不过。
陈金水虽然不是每天都出门,但隔个两三天,基本会出去一趟。
这活不重,三岁的孩子都能干,不过,大部份孩子都没有那个耐性。
暂时还干不得。
对于李杰这样两三岁的孩子,喝水都能喝饱。
是的。
活下去。
养。
陈金水出去一趟也没那么容易,毕竟,家里还有两个孩子,好在周围有邻居照应着。
反正,巧姑跟陈大光这一对,那是不合适。
那有点难。
所有人都是一条心。
虽然陈金水叮嘱孩子别乱跑,但像这种串门,还是很正常的。
“鸡毛,这个馒头你留着,饿了你自己吃。”
菜的话,基本是咸菜为主。
那多不好意思。
至于那个什么童养夫之类的,李杰根本没在意。
李杰倒不是想要包办婚姻。
临近中午,一个穿着蓝布衣服的中年女人朝着屋子里喊了一声。
巧姑只是干了一会就跑出去了。
也不是什么豪华套餐。
一大锅水配上一块红糖,虽然糖味很淡,但人人都能喝个两三碗。
吃完中饭,李杰跟巧姑一起回家先把碗给洗了,然后,两个人便坐在堂屋清理鸡毛。
即使能赚更多钱,陈金水也不会干。
人贩子哪会往这跑。
一般孩子可坐不住。
小毛病一大堆。
活。
他们吃的是‘大锅饭’。
不多时。
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‘红糖’什么的不缺。
他们不敢,不是因为陈金水的身份,小孩子才不管陈金水是不是敲糖帮帮主。
这个年纪最是好动。
类似的事放在农村,那都不算事。
那些大孩子,没人敢欺负陈金水家的俩孩子。
那不行。
他刚刚在帮忙清理鸡毛。
以后还是重新给巧姑找个好人家。
(
十天半个月也沾不到荤腥。
读书,才是正途。
尤其是处理鸡毛这种事。
像陈金水家里这样的村民,搁在陈家村不止一户。
太偏远。
除了红糖蘸杂粮馒头,有时候也会是红糖水。
“弟,吃饭了。”
小打小闹,大人基本不会管。
不过。
陈大光这人吧,要说坏到骨子里,那也不至于。
那次,陈大光欺负巧姑,后来被李杰狠狠地教训了一段,最后,陈大光是哭着回家的。
接着,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蹬蹬蹬的跑了进来。
紧接着,王婶也办了一个凳子坐了下来,帮着一起干活,一边干活,还一边跟李杰聊着天。
不至于。
因此,出门的村民多了,难免有孩子落在家里,这帮孩子就在王婶家里吃饭。
为了填饱肚子,村民们不得不冒一些险。
毕竟,鸡毛的味道不好闻,而且时间也长。
隔三差五,能吃上两三顿红糖蘸杂粮馒头,毕竟,他们这边种甘蔗,收货之后熬成红糖,偶尔给孩子们吃一点,不算个啥。
当然。
天高皇帝远归天高皇帝远,有些事,还是做不了的。
陈家村住的都是熟人,孩子们互相串门不要太正常。
一个四五岁的孩子,你还能要求更多吗?
养活一家人。
既然来到这里,李杰自然想着能帮一点是一点。
其他的一些村民也从事着类似的工作。
吃饱?
“来了。”
“嗐。”
其实,鸡毛换糖的事,不是什么秘密。
七山一水两分田的陈家村,仅凭种地,很难养活自己,这里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穷村子。
陈金水从年头忙到年尾,顶多保证他们三个人饿不死。
但她的年纪要比陈江河大两岁。
打那之后,就没人敢欺负他们俩。
肉?
那就别想了。
但,大家都对这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什么人贩子,那都不是这里发生的事。
总不能白吃白喝。
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地区确实有这个需求,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鸡毛换糖的利润很低。
女孩名叫巧姑,是陈金水的亲生女儿,在剧中,巧姑虽然一直喊陈江河喊哥。
喜欢走捷径。
别看鸡毛小胳膊小腿的,普通小孩,还跟打不过他。
李杰放下手中的活计,拍了拍手走出了堂屋。
他们是怕鸡毛。
买个针头线脑什么的,特地出一趟门,太麻烦。
有需求就有市场。
“鸡毛,巧姑,开饭了。”
虽然农村的孩子干农活不是什么新鲜事,但像三岁这么大就帮忙干活的,那还是极少数。
哪怕六七岁的孩子,也有点怕。
每个孩子带着碗筷,有时候吃粥,有时候吃点杂粮馒头,一个馒头拆开两份,一个孩子半个。
门口忽然传来了一道脚步声,抬头一看,是隔壁王婶。
让她好好读书,然后考个大学,眼界开阔了,也不至于拴在陈大光这里。
玩了一会秋千,巧姑朝着堂屋里吼了一声,随后便跑出了家门。
“弟,我去王婶家玩一会,一会就回来了。”
是真的低。
风声那么紧,何必呢。
顿顿吃,那就别想了。
当地的一些乡干部都知道。
李杰只是偶尔回应着,充分的扮演一个孩子。
他能感觉到,王婶应该对陈金水有点意思。
陈金水是丧妻,她是丧夫,从法理上来看,两人如果真的重组家庭,合情合理。
一转眼。
李杰已经在陈家村生活了三年,特殊的岁月,陈金水依旧要出门鸡毛换糖。
没办法。
他们这里种地根本活不下去。
只能打点擦边球。
好在这边天高皇帝远,一些风波并没有波及到陈家村,都是乡里乡亲,没人故意害他。
何况,他去的地方都是偏僻的乡村,那里的交通不便,出门一趟也没那么方便。
“谢谢王婶。”
村子坐这事的,不单单是陈金水。
至于更多的事?
虽然他跟巧姑没有血缘关系,但从小一块长大,还是以姐弟相称,那情况跟亲姐弟也没多大区别。
但,这丫的也不是啥好人。
看到巧姑跑去院里坐秋千,李杰也没说啥。
孩子多了,难免吵闹,大孩子也会欺负小孩子。
如果只靠鸡毛换糖就能填饱一家三口人的肚子,那干这事的人,就不会只有那么一点了。
“你这孩子,就是太懂事了。”
退一步而言。
过去这二三十年,陈家村周围都没发生过拐卖的事。
王婶上前一步,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。
太无聊了。
不多时,李杰跟着巧姑一起来到了隔壁的王婶家,跟他们一起来的,还有其他几户人家的孩子。
不过。
陈金水虽然不是每天都出门,但隔个两三天,基本会出去一趟。
这活不重,三岁的孩子都能干,不过,大部份孩子都没有那个耐性。
暂时还干不得。
对于李杰这样两三岁的孩子,喝水都能喝饱。
是的。
活下去。
养。
陈金水出去一趟也没那么容易,毕竟,家里还有两个孩子,好在周围有邻居照应着。
反正,巧姑跟陈大光这一对,那是不合适。
那有点难。
所有人都是一条心。
虽然陈金水叮嘱孩子别乱跑,但像这种串门,还是很正常的。
“鸡毛,这个馒头你留着,饿了你自己吃。”
菜的话,基本是咸菜为主。
那多不好意思。
至于那个什么童养夫之类的,李杰根本没在意。
李杰倒不是想要包办婚姻。
临近中午,一个穿着蓝布衣服的中年女人朝着屋子里喊了一声。
巧姑只是干了一会就跑出去了。
也不是什么豪华套餐。
一大锅水配上一块红糖,虽然糖味很淡,但人人都能喝个两三碗。
吃完中饭,李杰跟巧姑一起回家先把碗给洗了,然后,两个人便坐在堂屋清理鸡毛。
即使能赚更多钱,陈金水也不会干。
人贩子哪会往这跑。
一般孩子可坐不住。
小毛病一大堆。
活。
他们吃的是‘大锅饭’。
不多时。
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‘红糖’什么的不缺。
他们不敢,不是因为陈金水的身份,小孩子才不管陈金水是不是敲糖帮帮主。
这个年纪最是好动。
类似的事放在农村,那都不算事。
那些大孩子,没人敢欺负陈金水家的俩孩子。
那不行。
他刚刚在帮忙清理鸡毛。
以后还是重新给巧姑找个好人家。
(
十天半个月也沾不到荤腥。
读书,才是正途。
尤其是处理鸡毛这种事。
像陈金水家里这样的村民,搁在陈家村不止一户。
太偏远。
除了红糖蘸杂粮馒头,有时候也会是红糖水。
“弟,吃饭了。”
小打小闹,大人基本不会管。
不过。
陈大光这人吧,要说坏到骨子里,那也不至于。
那次,陈大光欺负巧姑,后来被李杰狠狠地教训了一段,最后,陈大光是哭着回家的。
接着,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蹬蹬蹬的跑了进来。
紧接着,王婶也办了一个凳子坐了下来,帮着一起干活,一边干活,还一边跟李杰聊着天。
不至于。
因此,出门的村民多了,难免有孩子落在家里,这帮孩子就在王婶家里吃饭。
为了填饱肚子,村民们不得不冒一些险。
毕竟,鸡毛的味道不好闻,而且时间也长。
隔三差五,能吃上两三顿红糖蘸杂粮馒头,毕竟,他们这边种甘蔗,收货之后熬成红糖,偶尔给孩子们吃一点,不算个啥。
当然。
天高皇帝远归天高皇帝远,有些事,还是做不了的。
陈家村住的都是熟人,孩子们互相串门不要太正常。
一个四五岁的孩子,你还能要求更多吗?
养活一家人。
既然来到这里,李杰自然想着能帮一点是一点。
其他的一些村民也从事着类似的工作。
吃饱?
“来了。”
“嗐。”
其实,鸡毛换糖的事,不是什么秘密。
七山一水两分田的陈家村,仅凭种地,很难养活自己,这里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穷村子。
陈金水从年头忙到年尾,顶多保证他们三个人饿不死。
但她的年纪要比陈江河大两岁。
打那之后,就没人敢欺负他们俩。
肉?
那就别想了。
但,大家都对这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什么人贩子,那都不是这里发生的事。
总不能白吃白喝。
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地区确实有这个需求,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鸡毛换糖的利润很低。
女孩名叫巧姑,是陈金水的亲生女儿,在剧中,巧姑虽然一直喊陈江河喊哥。
喜欢走捷径。
别看鸡毛小胳膊小腿的,普通小孩,还跟打不过他。
李杰放下手中的活计,拍了拍手走出了堂屋。
他们是怕鸡毛。
买个针头线脑什么的,特地出一趟门,太麻烦。
有需求就有市场。
“鸡毛,巧姑,开饭了。”
虽然农村的孩子干农活不是什么新鲜事,但像三岁这么大就帮忙干活的,那还是极少数。
哪怕六七岁的孩子,也有点怕。
每个孩子带着碗筷,有时候吃粥,有时候吃点杂粮馒头,一个馒头拆开两份,一个孩子半个。
门口忽然传来了一道脚步声,抬头一看,是隔壁王婶。
让她好好读书,然后考个大学,眼界开阔了,也不至于拴在陈大光这里。
玩了一会秋千,巧姑朝着堂屋里吼了一声,随后便跑出了家门。
“弟,我去王婶家玩一会,一会就回来了。”
是真的低。
风声那么紧,何必呢。
顿顿吃,那就别想了。
当地的一些乡干部都知道。
李杰只是偶尔回应着,充分的扮演一个孩子。
他能感觉到,王婶应该对陈金水有点意思。
陈金水是丧妻,她是丧夫,从法理上来看,两人如果真的重组家庭,合情合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