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5章 挫骨扬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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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昀蹙眉:“七八年?小姐是七年前进宫的,皇上和皇后欲将小姐选为太子妃的事也是打那个时候传出来的。难不成这老虔婆早在那个时候就存了心思?”
陆知鸢把玩着手里的木头人:“我命由我不由天,区区一个木头人,刻上生辰八字就能成精了?与其说它是害人的术法,倒不如说是害己的执念。七年了,我好端端的,她反倒死于非命。”
“此等术法并不会在一夕之间要人性命,而是会让人逐渐衰弱。”韩廷道:“皇上病了,皇后娘娘潜心礼佛多年,小姐……”
韩廷还未说完,陆昀提着剑就奔嬷嬷的尸体去了。
难怪小姐的病久养不愈,竟是这老虔婆捣的鬼。
陆知鸢让流萤将他拉住,耐心道:“皇上的病是我诊的,是沉疴已久的顽疾,与这下面埋的木头人没有半分关系。皇后娘娘身体无碍,潜心礼佛是因为殿下大了,前朝与后宫的事情都不需要她操心了。至于我的身子,乃是生来带病,能养到现在已经很好了。做人不能太贪心的。”
“可是——”
“这木头人虽没什么用,害人之心却是实打实的。”陆知鸢把玩着手里的木头:“嬷嬷是签了身契的吧?查一查她的来历,我……本宫要看看她与皇家有何仇怨。”
不到一刻钟,嬷嬷的身契就被拿了过来。
东宫的身契与侯府的不一样,内容更为详尽。嬷嬷是甘州人,十七岁与爹娘一路乞讨进京。爹爹病重,母亲出去讨钱,一去未回。她在街头卖身葬父,被东宫的人遇见进府为婢。自入东宫兢兢业业,若非如此,也不会被提拔成分管事务的嬷嬷。
府中人对她的印象与春喜差不多,做事认真,沉默寡人。未曾婚配,深入简出。
单看这身契上的内容瞧不出什么眉目来。
“卖身葬父?关于她父亲的情况府中可有记录?”
“有!”
管家递上一份东西,是府衙出具的验尸报告。由于她是卖身葬父,东宫帮着安葬了她父亲的尸身。需要说明的是,当时的东宫太子还不是现在的殿下,而是皇上。
嬷嬷自卖入东宫已经是四十年前的事情了。
验尸报告上说他是死于肺痨,验尸时他的肺部已经烂成了窟窿。身上有多处伤痕,最深者触及骨头。一只脚外翻,是外伤导致的。
在验尸报告的后面有一份嬷嬷的证词,显眼处盖着半枚指印。
嬷嬷说父亲的伤是在逃亡路上造成的。从甘州到京城,一路颠簸,难免会遇到些山匪流寇。父亲为保护妻女留下满身刀疤,终身残疾亦是情有可原。
然山匪流寇是不会用这种方法杀人的,换言之,人都被砍成这样了怎么会放他离开?又怎么会让他的妻女完好无损地来到京城。
韩廷什么出身?
清河帮少帮主,有帮众一路护着还被人丫子弄到了奴隶市场,嬷嬷何德何能?
事出反常必有妖。
陆知鸢让管家去查甘州,查甘州与皇家有关系的事件。
半个时辰后,管家回来了,抱着厚厚一摞卷宗,打开一看,竟都是与甘州有关的。与韩廷查了两个时辰,终于查到了一个与嬷嬷有关的。
嬷嬷成过亲,嫁过人。
十六岁与夫君一见钟情,成婚不到半年,夫君奉命出征一去未回。第二年除夕,也就是在嬷嬷十七岁那年。流匪闯入家中烧杀抢掠,她和她的丫鬟以及公婆逃出来。
公婆去衙门报案,衙门反黑为白,说他们私通外敌,是背叛北凉的奸细。所谓的罪证都是用她那个一去未返的夫君捏造的。
公婆被判了斩立决,等她得到消息赶去刑场时,刑场只留下一摊血迹。
没过多久,他们的宅子就成了县太爷的私宅。
嬷嬷收集证据,带着丫鬟去州府告状。状是上午告的,人是下午抓的,他们给她的罪名是诬陷朝廷官员。是她的丫鬟买通牢里的狱卒替她赴了黄泉。
她逃回娘家,发现娘家也没了,一场大火将家里烧得干干净净,一家五口尸骨无存。就在她无处可去,想要一死了之时,她的夫君回来了。
去时英俊少年,回来地府冤魂。
流萤递上茶:“这世上真有冤魂啊?”
陆知鸢晃了晃手里的卷宗:“这上面写得神乎其乎的,什么冤魂复仇,厉鬼索命,总结下来就一句话,冤有头,债有主。仇是嬷嬷和她的夫君复的,只不过伪装成了鬼怪索命的假象。”
流萤探着脑袋:“娘娘是从哪里看出来的?奴婢也看卷宗了,奴婢怎么没看出来?”
陆知鸢将所有的卷宗摆在一块儿,指着几处细节道:“第一个,县令全家于县令儿子成婚当晚被杀,死状惨烈,皆是被人砍去头颅。这个死状,与嬷嬷的公婆是一样的。卷宗上还说,县令之子与新娘是在街上偶遇的,新娘出身不好,有个重伤的残疾爹爹,爹爹是上过战场的。”
陆知鸢把那份验尸报告拿出来:“重伤,残疾,上过战场,你们想到了谁?”
流萤道:“嬷嬷那个患了肺痨的父亲!”
陆知鸢没有反驳,拿出另外一份卷宗:“县令全家被杀,验尸结果显示,他们是在中毒之后被人用钝刀切去头颅的。钝刀,刀法却很准,这又让你们联想到了什么?县令家被灭门,新娘和新娘的残疾爹爹却失踪了。新娘出阁,是在婆家遇难的,没人在意她的残疾爹爹,对于新娘的失踪,卷宗上写得是被凶手掳走?有没有一种可能,凶手是新娘与她那个赴宴的残疾爹爹?”
知府是在出行途中被人射杀的,目击证人是一个行动不便的乞丐。且不说乞丐为何单单出现在那里恰好成了目击证人,就说这行动不便的乞丐有没有耳熟?还有,知府出行是去找他的红颜知己,红颜知己是谁?有没有可能是害县令全家被杀的那个新娘?
此事过后,凶手消失匿迹,几个月后,嬷嬷与她的爹娘出现在了京城里。在她卖身葬父之前,京城近郊出了一桩惨案,一家几口皆被烧死,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。
被烧死的这家人不是别人,正是那位知府留在京城里的家眷。知府岳母一家的死状与嬷嬷娘家人的死状完美地重合到了一起。
世上没有这么多巧合的事情,除非被害者与凶手是同一人,凶手是为复仇而来的。
陆昀蹙眉:“七八年?小姐是七年前进宫的,皇上和皇后欲将小姐选为太子妃的事也是打那个时候传出来的。难不成这老虔婆早在那个时候就存了心思?”
陆知鸢把玩着手里的木头人:“我命由我不由天,区区一个木头人,刻上生辰八字就能成精了?与其说它是害人的术法,倒不如说是害己的执念。七年了,我好端端的,她反倒死于非命。”
“此等术法并不会在一夕之间要人性命,而是会让人逐渐衰弱。”韩廷道:“皇上病了,皇后娘娘潜心礼佛多年,小姐……”
韩廷还未说完,陆昀提着剑就奔嬷嬷的尸体去了。
难怪小姐的病久养不愈,竟是这老虔婆捣的鬼。
陆知鸢让流萤将他拉住,耐心道:“皇上的病是我诊的,是沉疴已久的顽疾,与这下面埋的木头人没有半分关系。皇后娘娘身体无碍,潜心礼佛是因为殿下大了,前朝与后宫的事情都不需要她操心了。至于我的身子,乃是生来带病,能养到现在已经很好了。做人不能太贪心的。”
“可是——”
“这木头人虽没什么用,害人之心却是实打实的。”陆知鸢把玩着手里的木头:“嬷嬷是签了身契的吧?查一查她的来历,我……本宫要看看她与皇家有何仇怨。”
不到一刻钟,嬷嬷的身契就被拿了过来。
东宫的身契与侯府的不一样,内容更为详尽。嬷嬷是甘州人,十七岁与爹娘一路乞讨进京。爹爹病重,母亲出去讨钱,一去未回。她在街头卖身葬父,被东宫的人遇见进府为婢。自入东宫兢兢业业,若非如此,也不会被提拔成分管事务的嬷嬷。
府中人对她的印象与春喜差不多,做事认真,沉默寡人。未曾婚配,深入简出。
单看这身契上的内容瞧不出什么眉目来。
“卖身葬父?关于她父亲的情况府中可有记录?”
“有!”
管家递上一份东西,是府衙出具的验尸报告。由于她是卖身葬父,东宫帮着安葬了她父亲的尸身。需要说明的是,当时的东宫太子还不是现在的殿下,而是皇上。
嬷嬷自卖入东宫已经是四十年前的事情了。
验尸报告上说他是死于肺痨,验尸时他的肺部已经烂成了窟窿。身上有多处伤痕,最深者触及骨头。一只脚外翻,是外伤导致的。
在验尸报告的后面有一份嬷嬷的证词,显眼处盖着半枚指印。
嬷嬷说父亲的伤是在逃亡路上造成的。从甘州到京城,一路颠簸,难免会遇到些山匪流寇。父亲为保护妻女留下满身刀疤,终身残疾亦是情有可原。
然山匪流寇是不会用这种方法杀人的,换言之,人都被砍成这样了怎么会放他离开?又怎么会让他的妻女完好无损地来到京城。
韩廷什么出身?
清河帮少帮主,有帮众一路护着还被人丫子弄到了奴隶市场,嬷嬷何德何能?
事出反常必有妖。
陆知鸢让管家去查甘州,查甘州与皇家有关系的事件。
半个时辰后,管家回来了,抱着厚厚一摞卷宗,打开一看,竟都是与甘州有关的。与韩廷查了两个时辰,终于查到了一个与嬷嬷有关的。
嬷嬷成过亲,嫁过人。
十六岁与夫君一见钟情,成婚不到半年,夫君奉命出征一去未回。第二年除夕,也就是在嬷嬷十七岁那年。流匪闯入家中烧杀抢掠,她和她的丫鬟以及公婆逃出来。
公婆去衙门报案,衙门反黑为白,说他们私通外敌,是背叛北凉的奸细。所谓的罪证都是用她那个一去未返的夫君捏造的。
公婆被判了斩立决,等她得到消息赶去刑场时,刑场只留下一摊血迹。
没过多久,他们的宅子就成了县太爷的私宅。
嬷嬷收集证据,带着丫鬟去州府告状。状是上午告的,人是下午抓的,他们给她的罪名是诬陷朝廷官员。是她的丫鬟买通牢里的狱卒替她赴了黄泉。
她逃回娘家,发现娘家也没了,一场大火将家里烧得干干净净,一家五口尸骨无存。就在她无处可去,想要一死了之时,她的夫君回来了。
去时英俊少年,回来地府冤魂。
流萤递上茶:“这世上真有冤魂啊?”
陆知鸢晃了晃手里的卷宗:“这上面写得神乎其乎的,什么冤魂复仇,厉鬼索命,总结下来就一句话,冤有头,债有主。仇是嬷嬷和她的夫君复的,只不过伪装成了鬼怪索命的假象。”
流萤探着脑袋:“娘娘是从哪里看出来的?奴婢也看卷宗了,奴婢怎么没看出来?”
陆知鸢将所有的卷宗摆在一块儿,指着几处细节道:“第一个,县令全家于县令儿子成婚当晚被杀,死状惨烈,皆是被人砍去头颅。这个死状,与嬷嬷的公婆是一样的。卷宗上还说,县令之子与新娘是在街上偶遇的,新娘出身不好,有个重伤的残疾爹爹,爹爹是上过战场的。”
陆知鸢把那份验尸报告拿出来:“重伤,残疾,上过战场,你们想到了谁?”
流萤道:“嬷嬷那个患了肺痨的父亲!”
陆知鸢没有反驳,拿出另外一份卷宗:“县令全家被杀,验尸结果显示,他们是在中毒之后被人用钝刀切去头颅的。钝刀,刀法却很准,这又让你们联想到了什么?县令家被灭门,新娘和新娘的残疾爹爹却失踪了。新娘出阁,是在婆家遇难的,没人在意她的残疾爹爹,对于新娘的失踪,卷宗上写得是被凶手掳走?有没有一种可能,凶手是新娘与她那个赴宴的残疾爹爹?”
知府是在出行途中被人射杀的,目击证人是一个行动不便的乞丐。且不说乞丐为何单单出现在那里恰好成了目击证人,就说这行动不便的乞丐有没有耳熟?还有,知府出行是去找他的红颜知己,红颜知己是谁?有没有可能是害县令全家被杀的那个新娘?
此事过后,凶手消失匿迹,几个月后,嬷嬷与她的爹娘出现在了京城里。在她卖身葬父之前,京城近郊出了一桩惨案,一家几口皆被烧死,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。
被烧死的这家人不是别人,正是那位知府留在京城里的家眷。知府岳母一家的死状与嬷嬷娘家人的死状完美地重合到了一起。
世上没有这么多巧合的事情,除非被害者与凶手是同一人,凶手是为复仇而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