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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曦初露,红日薄发。
皇宫前,一辆马车停在门口。少时,一个身穿宫服的婢子从宫中走出。门口的侍卫见了,刚准备伸手阻拦,婢子便从袖中拿出一块牌子,侍卫行了一礼,便不再阻拦。
婢子走的近了,才看清样貌。一张白色的小脸上两道好看的柳叶眉,一双圆眼黑眸,似一汪清潭中点缀的黑石。
这婢子正是秋梦瑶身边的九儿。赶马小厮看到九儿,跳下马车,在一旁恭恭敬敬禀报道:“公子,宫里来人了。”
车帘被掀开,胡嘉身着一袭素衣,披着一件黑色斗篷从车上下来。
九儿走上前行了一礼,“大皇子,请吧!”
语毕,胡嘉在九儿的带领下,顺利进了皇宫。
申时时分,太阳西斜,炎热的夏季渐渐凉快了些
吱呀——
房门被打开,裴焕身着一袭黄衣走出了房门。
他走过庭院,穿过游廊,来到大街上,穿过长街,转弯到小巷深处。
周铮身穿一袭黑衣,在此处等他多时了。
裴焕见到周铮后,急忙问道:“你要我做的事,我已经帮你做了。解药呢?”
周铮当然知道,裴焕背叛了裴嗣音,裴嗣音和裴子衿将不再视他为亲人。
如今的裴焕已威胁不到任何人,所以裴焕在周铮眼中,也没有了利用价值,他现在只是一颗弃子。
但一颗弃子如果活着,日后可能会成为威胁,虽然裴焕活着,能威胁到周铮的几率不足百分之一,但周铮是个宁可错杀,不可放过的人。
他为了万无一失,只有毁了弃子,周铮才能心安。
周铮从袖中拿出一个小白瓷瓶随手朝裴焕一扔,裴焕凌空稳稳接过。
裴焕虽做了许多对不起裴嗣音的事,但裴嗣音说到底还是自己的亲妹妹。
裴焕心有愧疚,他还是忍不住替裴嗣音求情,“周公子,裴嗣音毕竟是个柔软女子,她手无缚鸡之力,对你们构不成威胁。所以,请你们利用完她后,就留她一命。”
周铮讥讽道:“裴焕,是你亲手将裴嗣音送到我手中的,事情做都做了,还装什么假慈悲?”
周铮一句话如一把锋利的尖刀刺入了裴焕的心。
是啊,事情做都做了,后悔有什么用?不过是假仁假义罢了。
裴焕苦笑几声,他伸手打开瓶盖,从里面倒出一颗药丸,含在嘴里,吞咽下肚。
“唔!”
不消片刻,他只觉腹痛不已,翻江倒海般的疼痛令他嘴里不住呻吟。
“噗!!”
裴焕一口鲜血喷涌而出,裴焕痛的五官扭曲,嘴里流出源源不断的鲜血,他哑着嗓子,质问道:“你给我吃的是什么?”
周铮转身,边走边一脸满意的笑道:“要你命的毒药。”
周铮语毕时,只见他纵身一跃,已不见了人影。
只留裴焕因疼痛而瘫倒在地,裴焕痛的汗流浃背,心跳加速。
他的身体在不住痉挛,待他痛感消失时,他全身已无力气,他平躺在地面望着湛蓝的天空。
此刻他才明白,原来自他服下毒药的那一刻起,他的结局便必死无疑。
人都说,贫寒休要怨,富贵不须骄。善恶随人作,祸福自己招。
裴焕今日的下场是他自找的,如果不是因为他那颗善妒的心,他也不会是今日的下场。
裴焕哽咽着嘴里的鲜血,他此刻心里满是愧疚与自责,他用尽全力吐出五字,“嗣音,对不起!”
裴焕语毕时,他只觉全身已无知觉,裴焕合眼,再无生气。
今日七月一号,是胡岳六十二岁的大寿。
戌时,大殿上的宴席正式开始。
灯火通明,歌舞升平。鸣钟击磬,琴瑟铿锵。
朝中诸位大臣,身穿官袍来皇宫为胡岳贺寿。他们纷纷献上自己带的礼物后,再按一早为他们备好的席位就坐。
一旁不起眼的席位上,坐着一个女子,名为慕容。
慕容一袭白衣清逸脱俗,裙幅褶褶如冷月的流光四处回转。她化着淡淡的桃花妆,额间一点朱砂红,眼如水杏,眉似新月,鼻如琼瑶,唇如激丹,齿如齐贝。
别看慕容坐在后排不起眼的位置,但他的夫君却是除梁斌外的第二个杀神——冷云。
慕容的夫君名冷云,生于胶州,本是平民,但因房岭举荐,从而被胡岳看中所提拔。
冷云的父亲鲁九是个酒鬼,喜欢赌博,母亲冷月是个舞姬,长的花容月貌,美若天仙。
承兴十年春,鲁九在赌坊里赌博时,一次赢钱后,就在晚上跑去了胶州最有名的青楼——醉仙楼去一掷千金。
那日晚上,冷月像往常一样,穿着华贵艳丽的衣服,化着妖艳动人的妆容,在醉仙楼一楼跳舞弹琴。
只见她舞姿优美,身段柔软,一双玉臂,柔若无骨,指如削葱根,口如含朱丹。纤足点地,步步生莲,衣裙在她的摆动下,裙裾翻飞,一举一动,引人垂涎,一颦一笑,勾人心魄。
远远看去,真真像是个浑然天成的尤物,勾的人忍不住心生欲望。
而冷月的出名舞,便是他会响屐舞。
冷月每次跳响屐舞时,总是脚穿木屐,裙系小铃,在婀娜优美舞姿中时,木屐踏在木板上,发出沉重的“铮铮嗒嗒”回声和裙上小铃清脆欢快的“叮叮当当”声相互交织。
冷月每每跳响屐舞,总是会将醉仙楼引得人满为患,观众拍手叫绝。
当鲁九走进醉仙楼时,看到冷月清冷出尘,冰清玉洁的气质和那张艳而不妖,美艳绝俗的脸,鲁九只是看了一眼,便被他迷了心智。
青楼妓院,只要交钱,就能和楼中女子春宵一度,冷月自然也不例外。
于是那一夜,两人在榻上颠鸾倒凤,交颈缠绵,直到后半夜,才沉沉睡去。
鲁九自知自己是个赌鬼,还好酒,他虽然很迷冷月的美色,可为冷月赎身实在太贵,所以他放弃了,自那一夜后,他离开了醉仙楼,又去过那四处流浪的日子。
但那一夜后,冷月有了身孕。
这是冷月的第一个孩子,她为了保下这个孩子,用自己积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交给了老鸨,这才换来了孩子一命。
冷月十月怀胎,生下了冷云。
老鸨见冷云是个带把的,她当时气的差点将冷云摔死,毕竟,青楼只收妓女,男孩对青楼而言,不仅无用且还是累赘。
但在冷月的极力相护下,她还是保住了冷云。
冷云从小是在青楼长大的,但他被冷月呵护的极好,再加上冷月容貌出众,生下冷云时,自己也不过二十岁,正是大好年华,所以,冷月因拼命接客挣钱,这才给自己和冷云过上了好日子。
冷云自打出生就继承了母亲的容貌,从小长的雌雄莫辨,俊美无涛。
再加上他是在妓院里长大,从小就跟一群爱擦脂抹粉的女人混在一起,所以越长越大的他也因被这群女人渲染,从而更加注重自己的身形样貌,穿着打扮。
有冷月的庇护,冷云小的时候是自由的。
冷云从小就对读书习武有着浓厚的兴趣,冷月察觉到这一点后,为了能够让冷云更好的学习,她努力的靠这行挣钱,只是之后与人做皮肉生意时,他都会提前喝下避子药。
承兴二十五年,冷月三十五岁,容颜已不复当年。
再加上,因十五年的长期接客,她的身体早已透支,她的身上染了许多疾病,一年四季,春夏秋冬,她年年都在咳血。
冷月也曾请过大夫为自己诊治,大夫说,“娘子的病,是久病成疾,现已病入膏肓,药石无医。”
冷月闻言,心中便知,她老了,对老鸨而言,已没了任何利用价值,如今她这身子,随时会死,所以,她想在临死前,帮冷云逃离青楼,这样冷云才能彻底自由。
冷月差人送走了大夫后,便在承兴二十五年秋天的一个午后,冷月以带冷云外出游玩为由,将冷云带到了一处山上。
那一日,满山枫树,枫叶如火,在艳阳的照耀下,红的刺眼。
十五岁的冷云穿着一袭鲜红色的衣袍,在山林间无忧无虑的四处穿梭。
冷月叫住了冷云,那是冷月第一次对他及其认真严肃说道:“云儿,你长大了,就不要再回青楼了,那不是一个正常的男子该待的地方。你如今文武双全,将来定会有一番大作为的。”冷月从袖子里拿出一袋圆鼓鼓的钱袋子塞到冷云手中,“以后就不要再跟着娘了,不要再进青楼,拿着这笔钱,等你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后,再来这青楼接娘回家,可明白?”
冷云从小读书,他自然能理解冷月的意思,他不可置信问道:“娘,你这是什么意思?您不要我了吗?”
殚竭心力终为子,可怜天下父母心!
这世间哪有当娘的不疼自己的子女?可是冷月也是没有办法,他若不把冷云送走,让冷云继续留在青楼,那等自己一死,无人护着冷云,那不知冷云还要遭受什么样的折磨?
冷云一咬牙狠心,她微微点头,“是,我不要你了。冷云,你对我而言,不过是个累赘,我养你到十五岁,仁至义尽。”冷月欲言又止,她压下心里的痛,声音如冰,“冷云,顺境修力,逆境修心,顺境毁人,逆境成才,你如果一直跟着我,每日过着舒坦日子,将来也不会有太大出息。所以,别跟着我了,你自己去这天地间闯吧,生死有命,富贵在天,日后活出什么样皆是你自己的造化。当然,若有朝一日,你功成名就,不必来青楼找我,你自己把日子过好,比什么都强。”
冷月语毕,转身就头也不回的离去。
身后传来冷云撕心裂肺的哭喊和哀求,冷云哀求冷月不要走,还一个劲的发誓,自己将来定有出息,可冷月就是强装镇定,但心里已经痛的溃不成军。
钻心刺骨的痛让冷月病情加重,她只觉一口鲜血涌上了喉间,但她还是强行将血吞入腹中。
冷月为了不让自己露出破绽,她脚步加快,很快就走的无影无踪。
冷月走后,冷云没有去青楼找冷月。
流落街头的她后被一个大她五岁的女孩收养。
女孩正是慕容。
慕家祖上也曾是名门望族,后来落魄了。
慕容的爹娘皆是平民,他们在慕容十岁的时候,因贫穷养活不了慕容,所以就将慕容抛弃在茅草屋里,他们自己出去讨生路,留下慕容一人在那间小小的屋子里自生自灭。
十岁的慕容是靠吃百家饭长大的,十五岁的慕容就开始自己种地种菜,自己养活自己,十八岁的慕容才去胶州镇上找了个卖布的工作,养活自己。
二十岁时,慕容遇到了无家可归的冷云。
慕容收养了冷云,让冷云住在了自己家里。
冷云的性子虽然喜怒无常,性格乖张,但因从小住在青楼的原因,他的一张嘴油嘴滑舌,甜言蜜语张口就来,但谁若是在言语上刺痛了他,那他说话便是字字见血,句句诛心。
冷云在青楼生活时,因自己的弱小,他不敢和老鸨起正面冲突,但他骨子里却是个不服输的性子,他深知蛟龙未遇,潜水于鱼鳖之间;君子失时,拱手于小人之下的道理。
所以他能屈能伸,更能隐忍。
冷云在慕容家住的前半个月里,他为了能让自己有个住的地方,在慕容家时,他做事无比勤劳,他知道慕容挣钱的不易和辛苦,所以,他住在慕容家时,吃穿用度方面,无比节省。
冷云住在青楼时,在冷月的照顾下,他十指不沾阳春水,再加上书上写到,君子远庖厨,所以他从未进过厨房为谁亲手做过一顿饭。
但此刻他为了能留在慕容家,他不惜走进厨房,尝试着去给慕容做饭菜,好让她每日收工到家后,就有热饭热菜可以裹腹。
二十岁的慕容没经历过世间险恶,所以他对冷云的好也是真心实意,慕容在见到冷云的第一面时,他看冷云穿着华丽,举手投足间,贵气十足,便误以为他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公子,不甚与家人走散,所以才被困在了街上。
慕容为了不委屈冷云,她尽自己一切所能,在衣食住行上,尽量给他最好的。
慕容一直以为,冷云在她那住不了多久,就会被家人接走,但她没想到,冷云一住就是五年。
五年后,冷云二十岁。
承兴三十年,意气风发,年轻气盛的冷云离开了慕容家,选择了参军。
而冷云选择参军是因为他在十五岁时承诺过冷月,他将来一定会有出息。
冷云在离家之时,曾承诺过慕容,待自己功成名就,定会回来娶她。
只可惜啊,待冷云功成名就,慕容早已嫁给他人。
承兴三十年,南陌的元桓帝去世,南陌新上任的君王萧瑾年也只有十三岁。
主少国疑,大臣未附,百姓不信。
整个朝野上下人心惶惶。
而这时只有明征和季黎两人对新帝忠心耿耿,可是这两人不管如何向萧瑾年表忠心,也抵不过萧瑾年身侧太监陈浩随随便便的一句话。
顺德元年,古月派房岭率兵二十万攻打南陌,南陌的满朝文武听闻此事,全部沉默,不发一言。
只有明征和季黎站了出来,季黎主动请缨,带兵十万出去应战,而明征则是坐镇后方,在季黎出征打仗时,为他制定作战方案送到前线交给季黎,还派人筹措粮草,确保季黎在打仗时能有充足的粮食。
两人一文一武,倒是配合默契,在季黎的英勇作战中,房岭的军队被打的节节败退,溃不成军。
只可惜,房岭军队里有一个叫冷云的小兵,武功高强,谋略过人,他仅凭一己之力将整个战局扭转。
当时,房岭手中还剩不到八万兵马,而季黎却也只损失了两万。
八万对八万,势均力敌。
当战鼓擂起,号角吹响时,又一轮战争开始。
冷云见房岭浑身是伤,便在征战时,主动挑战了季黎。
烈日当空,艳阳高照。时有疾风呼啸,黄沙涌起。
只见冷云亮出一把长剑,亮如霜雪,剑身锋利。
冷云身姿矫健,纵身一跃,长剑凌空一挥,剑气蓬涌,剑法诡异。
他出剑猛烈迅速,剑法精湛,一招一式,猛攻猛打,速度快的让季黎招架不住,很快就落了下风。
季黎的武功虽在九阶,可长时间与房岭打斗,他也浑身是伤,根本就不是冷云的对手。
一番打斗后,季黎败下阵来。
他看着身后那些还在苦苦鏖战的南军们,心中明白,如今他打不过冷云,强行征战要么被冷云生擒要么就战死沙场,他一死倒也无妨,只是主将一死,军心必定涣散,所以,他只能咬牙,下令退兵。
房岭是个惜才爱才之人,经此一战,他看出冷云是个大才,所以才向胡岳举荐了冷云。
冷云这才有机会被胡岳提拔为左将军。
之后,承兴三十二年,房岭和冷云再次一道带兵二十万去攻打南陌,而这一次,房岭自愿让出主将之位,他向胡岳举荐,让冷云做主将,自己为副将。
此一举动,让古月的满朝文武大为震惊。
区区一个左将军,仗没打几次,就让身经百战的房岭给他做福将,这冷云的脸未免有些太大了吧?
众人都在等冷云败仗回来,看他笑话。
但是这一仗,却是冷云的巅峰之战。
承兴三十二年,冷云带着二十万大军攻打南陌,南陌起先派了征东将军史磊、右将军雷济和后将军毕彦带兵二十万应战。
本是旗鼓相当的一场大战,但冷云却身先士卒,骑着一匹战马首当其冲。
他命令大军跟随他一道冲锋陷阵,只用了不足半个时辰,就连斩了史磊、雷济和毕彦三位将军的项上人头。
三人一死,南军顿时乱成了一锅粥。
二十万南军不战而败,纷纷投降,最后皆被冷云斩杀,一个不留。
一时间,天昏地暗,风云涌起,地上遍地尸骨,白骨累累。
二十万南军全部葬身埋于黄沙之中。
萧瑾年闻言,怒不可揭,于是他又派了祁诺和萧曦泽带兵十万,出去应战。
可此战一开,不出一天,南军又败了。
十万大军埋黄沙,枯骨累累无人拾
而祁诺和萧曦泽也是勉强捡回了一条命。
这一场大战,直接让南国元气大伤,南国许多精锐都折在了这一战中,整整过了五年,才渐渐复原。
冷云也因此一战成名,世人将他称为除梁斌外的第二个杀神。
而这场战争最后也因议和而收场,所以才有了顺德三年,萧瑾年将朱湘和亲给古月的事。
此战,房岭对冷云钦佩的五体投地,他觉得胡岳只封冷云为一个左将军实属委屈了他,于是房岭亲自进宫,他私下面见胡岳,对胡岳说,“王上,冷云此人打仗勇猛,谋略无双,若只封个左将军,着实屈才了,不如封他个官居一品的大将军之职,日后才能更好的为王上效力。”
胡岳本是不同意封冷云为大将军,可房岭惜才,他不愿冷云的才华就此埋没,于是,便以自己的身家性命和项上人头来为冷云作保,这般才给冷云换了一个大将军之职。
而冷云当上大将军后,第一件事便是去醉仙楼接冷月回将军府享福。
可到醉仙楼冷云才知,冷月已经死了,而他也得知冷月当年抛弃自己的真相。
冷云在知真相后,心痛如绞,但更多的是对青楼里所有人的怨恨。
他怨恨青楼老鸨的无情,也恨这青楼囚禁了她娘的一生。
冷云一气之下,将整个醉仙楼里的所有人全部屠杀殆尽,当醉仙楼里最后一人倒在血泊里时,冷云用一把火将醉仙楼夷为平地。
大火烧了三天三夜,后是天降大雨,才将大火熄灭。
第二件事便是回胶州迎娶慕容,只可惜此时的慕容早已嫁作他人为妇,此人名叫颜笙,本是一秀才,生于柔城,承兴三十一年,考取了功名,当上了状元,承兴三十三年,才被胡岳封为官居四品的御史中丞。
但在承兴三十年的冬季,颜笙入郴州赶考时,曾路过胶州。
他因贫穷住不起客栈而歇在了破庙里。
两人是在一个寒风阵阵,雪飘如絮的晚上在破庙相遇。
那一日,天气恶劣,但慕容却因收工晚了,所以导致回家也晚了。
本来回家时,风雪已停,可路走一半,天上竟又下起了密密麻麻的小雪,于是她来到了破庙躲避风雪。
破庙虽然简陋,庙里空空荡荡,灰尘漫天,但好在房顶没破,勉强可以挡住风雪。
慕容入了破庙,见颜笙一人坐在稻草堆起的地面上,旁边点着一盏油灯,手中拿着书本在温书,便知他是进郴州赶考的寒门子弟。
颜笙也注意到了慕容,慕容笑着解释道:“外面风雪太大了,我进来躲躲,等雪停了就走。”
颜笙浅浅一笑,笑容温柔,“无妨的!”
颜笙站起身走到一旁,用稻草和破庙里四处散落的干木柴堆了个火堆后,才伸手拿起一旁的蜡烛,将火堆点燃后,吹灭蜡烛。
大火将木柴稻草烧的嘎吱作响,火的热气在空气中渲染,破庙里顿时暖和了些。
颜笙关心道:“这位娘子,来火堆这烤烤身子吧,驱驱寒。”
慕容颔首一笑,“多谢公子!”
颜笙拢了拢身上的斗篷走到火堆旁,蹲坐在稻草堆积的地面,火光映在慕容的脸上,将他的脸衬的通红。
慕容一边烤着冰冷的双手,一边时不时将目光移向一旁坐在草堆上认真温书的人。
颜笙长的眉清目秀,相貌出众,肤色白腻,身形修长。
这副好皮囊倒是看的令慕容不由得心跳加快了几分。
而颜笙是个正人君子,他知道旁边坐着一个未出阁的女子,他怕唐突了佳人,便不敢再向一旁看去。
两人就这么静静的坐了片刻后,还是慕容先出声,扰乱了这安静的氛围。
那一晚,慕容从客客气气的询问到最后向颜笙问了许多乱七八糟的问题,颜笙都耐心认真的回答了慕容。
两人聊着聊着,越聊越投机,最后便成了好友。
慕容还要请颜笙到自己家住,颜笙怕污了慕容清誉,本是不愿,奈何慕容太过热情,最后颜笙没有拒绝慕容的好意,便去了慕容家。
颜笙在慕容家住了半个多月,这半个月里,两人互生情愫,互相表白心意,直至承兴三十一年,颜笙刚中状元,入朝为官后,就回胶州娶了颜笙。
只可惜好景不长,承兴三十二年,冷云在郴州找到了慕容,当得知慕容嫁给了颜笙时,他心里痛不欲生,可冷云性子偏激,且对慕容执念很深,他以颜笙的命做威胁,逼迫慕容嫁给自己。
慕容知道冷云如今官拜大将军,一人之下万人之上,他想要一个小小的六品状元死,是轻而易举的事,所以,迫不得已的慕容为了保颜笙的命,不得不和颜笙提出和离。
满殿蜡烛将整个皇宫照的通亮。
大殿上,现已开席,婢子和太监轮流传菜。今日胡岳过寿,众人也都其乐融融。
给众人上的第一道荤菜,竟是一盘飘香万里的莼羹鲈脍。虽说莼菜银丝嫩,鲈鱼雪片肥。可慕容并不喜欢吃鱼肉,便将这鲜美可口的鱼肉放在一旁。
正当慕容伸手想给自己倒一杯酒时,一双玉臂从她两边腰间穿过,将她搂在怀里。玉手从慕容手中拿过酒壶,放在一边。换了一壶温茶斟上。
慕容回头去看,只见冷云雪白尖瘦的下颚轻轻枕在慕容肩上,几缕齐腰的青丝从慕容肩上滑落。
冷云在慕容耳边笑着宠溺道:“不喜欢吃鱼就别吃,等会有蟹。再者,这个月月事也快临近了,记得少喝酒,禁冷禁辣。”
冷云靠的这么近,慕容看着那张艳绝天下的脸,有些害羞,便低下头,刚准备咬唇来缓解心里的尴尬时,慕容的玉手抚摸上慕容的唇瓣,手指在她粉嫩的薄唇上轻轻摩挲。
少时,婢子端来了一盘盘热气腾腾的河蟹。当河蟹端到慕容面前时,干净的托盘上放着锤、镦、钳、铲、匙、叉、刮、针,八套吃蟹工具。
冷云拿起工具,动作优雅娴熟的将蟹肉用八件套剥离到盘中。
蟹之鲜而肥,甘而腻,白似玉而黄似金。
慕容将蟹肉放入嘴中咀嚼下肚,只觉蟹肉含之如饮琼膏,嚼之似餐金粟。
一盘蟹肉被慕容全部吃完,而冷云却只是在一旁伺候她吃,自己却一口未动。
冷云倒了一杯温茶递给慕容,关心道:“蟹肉虽味美肉鲜,但不宜多吃。”冷云将茶杯中的茶水喂到慕容嘴边,慕容就着冷云的手饮茶,冷云笑着,暧昧的补充道:“仔细宫寒!”
其实慕容和冷云的相处也不过是表面看着融洽,慕容自嫁给了冷云后,她日日待在将军府,无事不出门,天天不吵不闹,安静乖巧,与木头人无异。
而冷云也不在意,毕竟天降怎敌得过竹马?冷云一直想着,只要自己坚持对慕容好,她终有一日定会回心转意的。
坐在一旁宴席的颜笙看着今晚艳装出席的冷云,那绝美的五官似孤峰上的霜雪冰寒,远看美的似朦胧烟雾缭绕般,让人摸不清性别,近看却冷的让人瑟瑟发抖,不寒而颤。再配上一袭红衣,真是孤傲雪山上最靓丽的一道风景线。似带刺的寒梅,冷艳孤傲又艳压群芳。
颜笙看着冷云与慕容两人如胶似漆,感情和睦,不由心里苦笑。
冷云身边的妻子慕容曾是自己一生挚爱,如今慕容却因更大的荣华富贵而与自己和离,另嫁他人。
颜笙轻叹,也罢!既然慕容心有所属,那颜笙也不是死缠烂打之人,余生只愿慕容平安幸福便好。
颜笙回神时,只见一盘鲜美的蟹肉摆在自己面前。
原来是坐在他身旁的侍卫——段烟给自己剥好的蟹肉。
段烟是颜笙同村的好友,他从小就和颜笙一起长大。
段烟身材虽然高大,但骨瘦如柴。
那是因为段烟小的时候,家里穷,吃不起饭导致。
段烟的左半边脸上有块清灰色胎记,这也导致同村与他同龄的孩子都嫌他又穷又丑,不愿与他玩。
但颜笙不同,他交友从不以貌取人,不以言断事。
因为他深知人不可貌相,海水不可斗量的道理。
所以,他不仅和段烟成为了好友,他还时不时拿自家食物接济段烟。
段烟从小力大无穷,他的志向是想当将军,所以,他从小就喜欢去柔城镇上四处拜师学武,但因没钱,也处处碰壁。
后来还是靠颜笙以卖字画挣钱,才为他寻得了会些拳脚功夫的师傅教他习武。
但由于钱财不够,段烟也只能学了点皮毛。
再后来,段烟就开始自己在家苦心钻研功夫,最后,功夫不负有心人,在他二十岁时,武功练到了八阶。
承兴三十四年,段烟来郴州,他本想在郴州找份活计,然后常住郴州。
但不曾想却遇到了官居四品的御史中丞——颜笙。
颜笙念在两人是好友的情分上,收段烟入府,给自己做了侍卫,也算是有了一份活计。
但两人私下却依旧是好友。
段烟今日入席只穿了一袭素衣,朴实无华。
段烟关心道:“大人,慕姑娘既已嫁作他人为妇,您就别再执着了,放手吧。”段烟将筷子递到颜笙手中,笑道:“玉缕鲈新脍,金膏蟹正肥。大人,尝尝?”
颜笙闻言,没有说话,只是拿着筷子,夹着碗中鱼脍细细品尝起来,两人再未发一言。
歌舞过后,秋梦瑶从殿外走到大殿中。金似衣裳玉似身,眼如秋水鬓如云。胡岳看着美佳人缓缓向自己走来,一双眼从她身上迟迟移不开。
秋梦瑶站在大殿中央行了一礼,“臣妾拜见王上,王上万岁万万岁!”
胡岳抬手,笑道:“爱妃快快平身!”
秋梦瑶招了招手,三个婢子缓步走上前,一个婢子端来一个被打开的盒子,里面放有两根灵芝,红褐色并且有油漆光泽。
另外两个婢子手中拿着一副画卷。他们小心翼翼将画打开,画中是国泰民安,江山稳定的景象。
画被画的生龙活虎,出神入化,里面一人一物,都被画出了神韵。
秋梦瑶一一介绍道:“灵芝,久食长生,轻身不老,延年益寿,清血解毒降火。至于这副画则出自臣妾之手。臣妾虽不才,但也想以此画一祝王上身体安康,二祝王上能早日实现心中所愿,一统六国两族,让天下百姓都过上富足安乐的生活。而献上此灵芝,也是希望王上能够福寿绵延,永生不老。”
胡岳欣慰点头,“爱妃真是有心了。”
秋梦瑶摆了摆手,三名婢子识趣退下。秋梦瑶走到胡岳身侧坐下。
秋梦瑶笑道:“王上,大皇子虽身在民间,但他毕竟是王上的长子。王上的生辰,三个皇子都不在王上身侧,此等生辰太过冷清,所以臣妾身为珍妃,便自作主张,让大皇子回来了。王上过生辰,大皇子作为王上的长子,无论如何,也是要回来尽一份心意的不是?”
胡岳此时已酒过三巡,有些醉了。他微微点头,“爱妃真是有心了。好,那嘉儿现在身在何处啊?”
秋梦瑶应道:“大皇子现正在殿外候着呢。”
“传吧!”
一声令下,只听一个公公高声喊道:“传大皇子觐见。”
片刻后,胡嘉走上殿前,只见他身穿一袭蓝衣,不卑不亢,对着胡岳行了一礼,“儿臣拜见父王,父王万岁万万岁!”
“嘉儿免礼!”
胡嘉行了一礼,“父王,儿臣知道,儿臣犯了大错,本不应该出现在这大殿上,但今日是父王的生辰,儿臣也想回宫为父王尽一份孝心,便自作主张的回来了。”胡嘉跪在地上,行了一礼,“还请父王责罚!”
胡岳满不在意道:“无妨!嘉儿,难得你有这片孝心,孤夸你还来不及,又怎会罚你。快起来吧!”
“谢父王!”胡嘉站起身后,从袖中拿了一个小型盒子,胡嘉将盒子一打开,里面放着一颗红到发紫的珠子。珠子上面光滑无暇,晶莹剔透。
胡嘉解释道:“这是虞朝的宝珠,虽值不了几个钱,但也是儿臣的一片心意。儿臣祝愿父王身体康健,也祝愿父王能早日一统天下后,让古月成为这天下万众瞩目,耀眼璀璨的一颗明珠。”
胡嘉一番话说到了胡岳心里,自古哪个君王不想一统天下,创造万世不朽的丰功伟绩呢?
胡岳大喜道:“好!说得好!来人,给大皇子赐坐。”
胡岳语毕,一个下人走了上去,将胡嘉手中的珠子接过退了下去。另有两个下人在旁边的空地上,又加了一个矮几,还添了一个蒲团。
胡嘉对着胡岳行了一礼,“谢父王!”
语毕,胡嘉退了下去,坐到席位上。
坐在一旁的夏邑起身,他走上前,对着胡岳行了一礼,“王上,南国派人来古月讲和,其使臣已经到了郴州,臣已安排他们入住驿站,估摸着再过个两三日他们就要进宫,面圣王上。”
胡岳微微点头,“好,此事你来安排就行!”
夏邑行了一礼,退守一旁。
胡岳刚要说话时,突觉胸闷气短,胡岳知道他这是老毛病又复发了。
“咳咳咳!!!”
胡岳重重咳嗽了几声,他咳的心肺巨颤,面红耳赤,吓的在场群臣都没了喝酒的兴致,全都胆战心惊的看着高台上的胡岳。
胡岳缓了缓,才笑道:“今日是孤的生辰,众位爱卿在此齐聚一堂,就不要拘束了。今日孤与你们,不讲君臣,诸位爱卿随意就好。”
众人闻言,纷纷对着胡岳拱手行礼,异口同声道:“谢王上!”
语毕后,满殿文武又开始互相敬酒,互聊家常。
胡岳在秋梦瑶耳边轻声问道:“爱妃,现在什么时辰了?”
秋梦瑶笑靥如花,“王上,现在戌时了,您该喝药了。”
胡岳因病而信奉江湖术士,他想长生不老,所以每日都要喝药,且一喝就是早中晚三回,从不间断。
胡岳微微点头,表示明了。
秋梦瑶站起身,一脸温柔,“陛下,臣妾去给您取药,您等着,臣妾去去就回。”
胡岳“嗯!”了一声,再无反应,而秋梦瑶也转身退下。
晨曦初露,红日薄发。
皇宫前,一辆马车停在门口。少时,一个身穿宫服的婢子从宫中走出。门口的侍卫见了,刚准备伸手阻拦,婢子便从袖中拿出一块牌子,侍卫行了一礼,便不再阻拦。
婢子走的近了,才看清样貌。一张白色的小脸上两道好看的柳叶眉,一双圆眼黑眸,似一汪清潭中点缀的黑石。
这婢子正是秋梦瑶身边的九儿。赶马小厮看到九儿,跳下马车,在一旁恭恭敬敬禀报道:“公子,宫里来人了。”
车帘被掀开,胡嘉身着一袭素衣,披着一件黑色斗篷从车上下来。
九儿走上前行了一礼,“大皇子,请吧!”
语毕,胡嘉在九儿的带领下,顺利进了皇宫。
申时时分,太阳西斜,炎热的夏季渐渐凉快了些
吱呀——
房门被打开,裴焕身着一袭黄衣走出了房门。
他走过庭院,穿过游廊,来到大街上,穿过长街,转弯到小巷深处。
周铮身穿一袭黑衣,在此处等他多时了。
裴焕见到周铮后,急忙问道:“你要我做的事,我已经帮你做了。解药呢?”
周铮当然知道,裴焕背叛了裴嗣音,裴嗣音和裴子衿将不再视他为亲人。
如今的裴焕已威胁不到任何人,所以裴焕在周铮眼中,也没有了利用价值,他现在只是一颗弃子。
但一颗弃子如果活着,日后可能会成为威胁,虽然裴焕活着,能威胁到周铮的几率不足百分之一,但周铮是个宁可错杀,不可放过的人。
他为了万无一失,只有毁了弃子,周铮才能心安。
周铮从袖中拿出一个小白瓷瓶随手朝裴焕一扔,裴焕凌空稳稳接过。
裴焕虽做了许多对不起裴嗣音的事,但裴嗣音说到底还是自己的亲妹妹。
裴焕心有愧疚,他还是忍不住替裴嗣音求情,“周公子,裴嗣音毕竟是个柔软女子,她手无缚鸡之力,对你们构不成威胁。所以,请你们利用完她后,就留她一命。”
周铮讥讽道:“裴焕,是你亲手将裴嗣音送到我手中的,事情做都做了,还装什么假慈悲?”
周铮一句话如一把锋利的尖刀刺入了裴焕的心。
是啊,事情做都做了,后悔有什么用?不过是假仁假义罢了。
裴焕苦笑几声,他伸手打开瓶盖,从里面倒出一颗药丸,含在嘴里,吞咽下肚。
“唔!”
不消片刻,他只觉腹痛不已,翻江倒海般的疼痛令他嘴里不住呻吟。
“噗!!”
裴焕一口鲜血喷涌而出,裴焕痛的五官扭曲,嘴里流出源源不断的鲜血,他哑着嗓子,质问道:“你给我吃的是什么?”
周铮转身,边走边一脸满意的笑道:“要你命的毒药。”
周铮语毕时,只见他纵身一跃,已不见了人影。
只留裴焕因疼痛而瘫倒在地,裴焕痛的汗流浃背,心跳加速。
他的身体在不住痉挛,待他痛感消失时,他全身已无力气,他平躺在地面望着湛蓝的天空。
此刻他才明白,原来自他服下毒药的那一刻起,他的结局便必死无疑。
人都说,贫寒休要怨,富贵不须骄。善恶随人作,祸福自己招。
裴焕今日的下场是他自找的,如果不是因为他那颗善妒的心,他也不会是今日的下场。
裴焕哽咽着嘴里的鲜血,他此刻心里满是愧疚与自责,他用尽全力吐出五字,“嗣音,对不起!”
裴焕语毕时,他只觉全身已无知觉,裴焕合眼,再无生气。
今日七月一号,是胡岳六十二岁的大寿。
戌时,大殿上的宴席正式开始。
灯火通明,歌舞升平。鸣钟击磬,琴瑟铿锵。
朝中诸位大臣,身穿官袍来皇宫为胡岳贺寿。他们纷纷献上自己带的礼物后,再按一早为他们备好的席位就坐。
一旁不起眼的席位上,坐着一个女子,名为慕容。
慕容一袭白衣清逸脱俗,裙幅褶褶如冷月的流光四处回转。她化着淡淡的桃花妆,额间一点朱砂红,眼如水杏,眉似新月,鼻如琼瑶,唇如激丹,齿如齐贝。
别看慕容坐在后排不起眼的位置,但他的夫君却是除梁斌外的第二个杀神——冷云。
慕容的夫君名冷云,生于胶州,本是平民,但因房岭举荐,从而被胡岳看中所提拔。
冷云的父亲鲁九是个酒鬼,喜欢赌博,母亲冷月是个舞姬,长的花容月貌,美若天仙。
承兴十年春,鲁九在赌坊里赌博时,一次赢钱后,就在晚上跑去了胶州最有名的青楼——醉仙楼去一掷千金。
那日晚上,冷月像往常一样,穿着华贵艳丽的衣服,化着妖艳动人的妆容,在醉仙楼一楼跳舞弹琴。
只见她舞姿优美,身段柔软,一双玉臂,柔若无骨,指如削葱根,口如含朱丹。纤足点地,步步生莲,衣裙在她的摆动下,裙裾翻飞,一举一动,引人垂涎,一颦一笑,勾人心魄。
远远看去,真真像是个浑然天成的尤物,勾的人忍不住心生欲望。
而冷月的出名舞,便是他会响屐舞。
冷月每次跳响屐舞时,总是脚穿木屐,裙系小铃,在婀娜优美舞姿中时,木屐踏在木板上,发出沉重的“铮铮嗒嗒”回声和裙上小铃清脆欢快的“叮叮当当”声相互交织。
冷月每每跳响屐舞,总是会将醉仙楼引得人满为患,观众拍手叫绝。
当鲁九走进醉仙楼时,看到冷月清冷出尘,冰清玉洁的气质和那张艳而不妖,美艳绝俗的脸,鲁九只是看了一眼,便被他迷了心智。
青楼妓院,只要交钱,就能和楼中女子春宵一度,冷月自然也不例外。
于是那一夜,两人在榻上颠鸾倒凤,交颈缠绵,直到后半夜,才沉沉睡去。
鲁九自知自己是个赌鬼,还好酒,他虽然很迷冷月的美色,可为冷月赎身实在太贵,所以他放弃了,自那一夜后,他离开了醉仙楼,又去过那四处流浪的日子。
但那一夜后,冷月有了身孕。
这是冷月的第一个孩子,她为了保下这个孩子,用自己积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交给了老鸨,这才换来了孩子一命。
冷月十月怀胎,生下了冷云。
老鸨见冷云是个带把的,她当时气的差点将冷云摔死,毕竟,青楼只收妓女,男孩对青楼而言,不仅无用且还是累赘。
但在冷月的极力相护下,她还是保住了冷云。
冷云从小是在青楼长大的,但他被冷月呵护的极好,再加上冷月容貌出众,生下冷云时,自己也不过二十岁,正是大好年华,所以,冷月因拼命接客挣钱,这才给自己和冷云过上了好日子。
冷云自打出生就继承了母亲的容貌,从小长的雌雄莫辨,俊美无涛。
再加上他是在妓院里长大,从小就跟一群爱擦脂抹粉的女人混在一起,所以越长越大的他也因被这群女人渲染,从而更加注重自己的身形样貌,穿着打扮。
有冷月的庇护,冷云小的时候是自由的。
冷云从小就对读书习武有着浓厚的兴趣,冷月察觉到这一点后,为了能够让冷云更好的学习,她努力的靠这行挣钱,只是之后与人做皮肉生意时,他都会提前喝下避子药。
承兴二十五年,冷月三十五岁,容颜已不复当年。
再加上,因十五年的长期接客,她的身体早已透支,她的身上染了许多疾病,一年四季,春夏秋冬,她年年都在咳血。
冷月也曾请过大夫为自己诊治,大夫说,“娘子的病,是久病成疾,现已病入膏肓,药石无医。”
冷月闻言,心中便知,她老了,对老鸨而言,已没了任何利用价值,如今她这身子,随时会死,所以,她想在临死前,帮冷云逃离青楼,这样冷云才能彻底自由。
冷月差人送走了大夫后,便在承兴二十五年秋天的一个午后,冷月以带冷云外出游玩为由,将冷云带到了一处山上。
那一日,满山枫树,枫叶如火,在艳阳的照耀下,红的刺眼。
十五岁的冷云穿着一袭鲜红色的衣袍,在山林间无忧无虑的四处穿梭。
冷月叫住了冷云,那是冷月第一次对他及其认真严肃说道:“云儿,你长大了,就不要再回青楼了,那不是一个正常的男子该待的地方。你如今文武双全,将来定会有一番大作为的。”冷月从袖子里拿出一袋圆鼓鼓的钱袋子塞到冷云手中,“以后就不要再跟着娘了,不要再进青楼,拿着这笔钱,等你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后,再来这青楼接娘回家,可明白?”
冷云从小读书,他自然能理解冷月的意思,他不可置信问道:“娘,你这是什么意思?您不要我了吗?”
殚竭心力终为子,可怜天下父母心!
这世间哪有当娘的不疼自己的子女?可是冷月也是没有办法,他若不把冷云送走,让冷云继续留在青楼,那等自己一死,无人护着冷云,那不知冷云还要遭受什么样的折磨?
冷云一咬牙狠心,她微微点头,“是,我不要你了。冷云,你对我而言,不过是个累赘,我养你到十五岁,仁至义尽。”冷月欲言又止,她压下心里的痛,声音如冰,“冷云,顺境修力,逆境修心,顺境毁人,逆境成才,你如果一直跟着我,每日过着舒坦日子,将来也不会有太大出息。所以,别跟着我了,你自己去这天地间闯吧,生死有命,富贵在天,日后活出什么样皆是你自己的造化。当然,若有朝一日,你功成名就,不必来青楼找我,你自己把日子过好,比什么都强。”
冷月语毕,转身就头也不回的离去。
身后传来冷云撕心裂肺的哭喊和哀求,冷云哀求冷月不要走,还一个劲的发誓,自己将来定有出息,可冷月就是强装镇定,但心里已经痛的溃不成军。
钻心刺骨的痛让冷月病情加重,她只觉一口鲜血涌上了喉间,但她还是强行将血吞入腹中。
冷月为了不让自己露出破绽,她脚步加快,很快就走的无影无踪。
冷月走后,冷云没有去青楼找冷月。
流落街头的她后被一个大她五岁的女孩收养。
女孩正是慕容。
慕家祖上也曾是名门望族,后来落魄了。
慕容的爹娘皆是平民,他们在慕容十岁的时候,因贫穷养活不了慕容,所以就将慕容抛弃在茅草屋里,他们自己出去讨生路,留下慕容一人在那间小小的屋子里自生自灭。
十岁的慕容是靠吃百家饭长大的,十五岁的慕容就开始自己种地种菜,自己养活自己,十八岁的慕容才去胶州镇上找了个卖布的工作,养活自己。
二十岁时,慕容遇到了无家可归的冷云。
慕容收养了冷云,让冷云住在了自己家里。
冷云的性子虽然喜怒无常,性格乖张,但因从小住在青楼的原因,他的一张嘴油嘴滑舌,甜言蜜语张口就来,但谁若是在言语上刺痛了他,那他说话便是字字见血,句句诛心。
冷云在青楼生活时,因自己的弱小,他不敢和老鸨起正面冲突,但他骨子里却是个不服输的性子,他深知蛟龙未遇,潜水于鱼鳖之间;君子失时,拱手于小人之下的道理。
所以他能屈能伸,更能隐忍。
冷云在慕容家住的前半个月里,他为了能让自己有个住的地方,在慕容家时,他做事无比勤劳,他知道慕容挣钱的不易和辛苦,所以,他住在慕容家时,吃穿用度方面,无比节省。
冷云住在青楼时,在冷月的照顾下,他十指不沾阳春水,再加上书上写到,君子远庖厨,所以他从未进过厨房为谁亲手做过一顿饭。
但此刻他为了能留在慕容家,他不惜走进厨房,尝试着去给慕容做饭菜,好让她每日收工到家后,就有热饭热菜可以裹腹。
二十岁的慕容没经历过世间险恶,所以他对冷云的好也是真心实意,慕容在见到冷云的第一面时,他看冷云穿着华丽,举手投足间,贵气十足,便误以为他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公子,不甚与家人走散,所以才被困在了街上。
慕容为了不委屈冷云,她尽自己一切所能,在衣食住行上,尽量给他最好的。
慕容一直以为,冷云在她那住不了多久,就会被家人接走,但她没想到,冷云一住就是五年。
五年后,冷云二十岁。
承兴三十年,意气风发,年轻气盛的冷云离开了慕容家,选择了参军。
而冷云选择参军是因为他在十五岁时承诺过冷月,他将来一定会有出息。
冷云在离家之时,曾承诺过慕容,待自己功成名就,定会回来娶她。
只可惜啊,待冷云功成名就,慕容早已嫁给他人。
承兴三十年,南陌的元桓帝去世,南陌新上任的君王萧瑾年也只有十三岁。
主少国疑,大臣未附,百姓不信。
整个朝野上下人心惶惶。
而这时只有明征和季黎两人对新帝忠心耿耿,可是这两人不管如何向萧瑾年表忠心,也抵不过萧瑾年身侧太监陈浩随随便便的一句话。
顺德元年,古月派房岭率兵二十万攻打南陌,南陌的满朝文武听闻此事,全部沉默,不发一言。
只有明征和季黎站了出来,季黎主动请缨,带兵十万出去应战,而明征则是坐镇后方,在季黎出征打仗时,为他制定作战方案送到前线交给季黎,还派人筹措粮草,确保季黎在打仗时能有充足的粮食。
两人一文一武,倒是配合默契,在季黎的英勇作战中,房岭的军队被打的节节败退,溃不成军。
只可惜,房岭军队里有一个叫冷云的小兵,武功高强,谋略过人,他仅凭一己之力将整个战局扭转。
当时,房岭手中还剩不到八万兵马,而季黎却也只损失了两万。
八万对八万,势均力敌。
当战鼓擂起,号角吹响时,又一轮战争开始。
冷云见房岭浑身是伤,便在征战时,主动挑战了季黎。
烈日当空,艳阳高照。时有疾风呼啸,黄沙涌起。
只见冷云亮出一把长剑,亮如霜雪,剑身锋利。
冷云身姿矫健,纵身一跃,长剑凌空一挥,剑气蓬涌,剑法诡异。
他出剑猛烈迅速,剑法精湛,一招一式,猛攻猛打,速度快的让季黎招架不住,很快就落了下风。
季黎的武功虽在九阶,可长时间与房岭打斗,他也浑身是伤,根本就不是冷云的对手。
一番打斗后,季黎败下阵来。
他看着身后那些还在苦苦鏖战的南军们,心中明白,如今他打不过冷云,强行征战要么被冷云生擒要么就战死沙场,他一死倒也无妨,只是主将一死,军心必定涣散,所以,他只能咬牙,下令退兵。
房岭是个惜才爱才之人,经此一战,他看出冷云是个大才,所以才向胡岳举荐了冷云。
冷云这才有机会被胡岳提拔为左将军。
之后,承兴三十二年,房岭和冷云再次一道带兵二十万去攻打南陌,而这一次,房岭自愿让出主将之位,他向胡岳举荐,让冷云做主将,自己为副将。
此一举动,让古月的满朝文武大为震惊。
区区一个左将军,仗没打几次,就让身经百战的房岭给他做福将,这冷云的脸未免有些太大了吧?
众人都在等冷云败仗回来,看他笑话。
但是这一仗,却是冷云的巅峰之战。
承兴三十二年,冷云带着二十万大军攻打南陌,南陌起先派了征东将军史磊、右将军雷济和后将军毕彦带兵二十万应战。
本是旗鼓相当的一场大战,但冷云却身先士卒,骑着一匹战马首当其冲。
他命令大军跟随他一道冲锋陷阵,只用了不足半个时辰,就连斩了史磊、雷济和毕彦三位将军的项上人头。
三人一死,南军顿时乱成了一锅粥。
二十万南军不战而败,纷纷投降,最后皆被冷云斩杀,一个不留。
一时间,天昏地暗,风云涌起,地上遍地尸骨,白骨累累。
二十万南军全部葬身埋于黄沙之中。
萧瑾年闻言,怒不可揭,于是他又派了祁诺和萧曦泽带兵十万,出去应战。
可此战一开,不出一天,南军又败了。
十万大军埋黄沙,枯骨累累无人拾
而祁诺和萧曦泽也是勉强捡回了一条命。
这一场大战,直接让南国元气大伤,南国许多精锐都折在了这一战中,整整过了五年,才渐渐复原。
冷云也因此一战成名,世人将他称为除梁斌外的第二个杀神。
而这场战争最后也因议和而收场,所以才有了顺德三年,萧瑾年将朱湘和亲给古月的事。
此战,房岭对冷云钦佩的五体投地,他觉得胡岳只封冷云为一个左将军实属委屈了他,于是房岭亲自进宫,他私下面见胡岳,对胡岳说,“王上,冷云此人打仗勇猛,谋略无双,若只封个左将军,着实屈才了,不如封他个官居一品的大将军之职,日后才能更好的为王上效力。”
胡岳本是不同意封冷云为大将军,可房岭惜才,他不愿冷云的才华就此埋没,于是,便以自己的身家性命和项上人头来为冷云作保,这般才给冷云换了一个大将军之职。
而冷云当上大将军后,第一件事便是去醉仙楼接冷月回将军府享福。
可到醉仙楼冷云才知,冷月已经死了,而他也得知冷月当年抛弃自己的真相。
冷云在知真相后,心痛如绞,但更多的是对青楼里所有人的怨恨。
他怨恨青楼老鸨的无情,也恨这青楼囚禁了她娘的一生。
冷云一气之下,将整个醉仙楼里的所有人全部屠杀殆尽,当醉仙楼里最后一人倒在血泊里时,冷云用一把火将醉仙楼夷为平地。
大火烧了三天三夜,后是天降大雨,才将大火熄灭。
第二件事便是回胶州迎娶慕容,只可惜此时的慕容早已嫁作他人为妇,此人名叫颜笙,本是一秀才,生于柔城,承兴三十一年,考取了功名,当上了状元,承兴三十三年,才被胡岳封为官居四品的御史中丞。
但在承兴三十年的冬季,颜笙入郴州赶考时,曾路过胶州。
他因贫穷住不起客栈而歇在了破庙里。
两人是在一个寒风阵阵,雪飘如絮的晚上在破庙相遇。
那一日,天气恶劣,但慕容却因收工晚了,所以导致回家也晚了。
本来回家时,风雪已停,可路走一半,天上竟又下起了密密麻麻的小雪,于是她来到了破庙躲避风雪。
破庙虽然简陋,庙里空空荡荡,灰尘漫天,但好在房顶没破,勉强可以挡住风雪。
慕容入了破庙,见颜笙一人坐在稻草堆起的地面上,旁边点着一盏油灯,手中拿着书本在温书,便知他是进郴州赶考的寒门子弟。
颜笙也注意到了慕容,慕容笑着解释道:“外面风雪太大了,我进来躲躲,等雪停了就走。”
颜笙浅浅一笑,笑容温柔,“无妨的!”
颜笙站起身走到一旁,用稻草和破庙里四处散落的干木柴堆了个火堆后,才伸手拿起一旁的蜡烛,将火堆点燃后,吹灭蜡烛。
大火将木柴稻草烧的嘎吱作响,火的热气在空气中渲染,破庙里顿时暖和了些。
颜笙关心道:“这位娘子,来火堆这烤烤身子吧,驱驱寒。”
慕容颔首一笑,“多谢公子!”
颜笙拢了拢身上的斗篷走到火堆旁,蹲坐在稻草堆积的地面,火光映在慕容的脸上,将他的脸衬的通红。
慕容一边烤着冰冷的双手,一边时不时将目光移向一旁坐在草堆上认真温书的人。
颜笙长的眉清目秀,相貌出众,肤色白腻,身形修长。
这副好皮囊倒是看的令慕容不由得心跳加快了几分。
而颜笙是个正人君子,他知道旁边坐着一个未出阁的女子,他怕唐突了佳人,便不敢再向一旁看去。
两人就这么静静的坐了片刻后,还是慕容先出声,扰乱了这安静的氛围。
那一晚,慕容从客客气气的询问到最后向颜笙问了许多乱七八糟的问题,颜笙都耐心认真的回答了慕容。
两人聊着聊着,越聊越投机,最后便成了好友。
慕容还要请颜笙到自己家住,颜笙怕污了慕容清誉,本是不愿,奈何慕容太过热情,最后颜笙没有拒绝慕容的好意,便去了慕容家。
颜笙在慕容家住了半个多月,这半个月里,两人互生情愫,互相表白心意,直至承兴三十一年,颜笙刚中状元,入朝为官后,就回胶州娶了颜笙。
只可惜好景不长,承兴三十二年,冷云在郴州找到了慕容,当得知慕容嫁给了颜笙时,他心里痛不欲生,可冷云性子偏激,且对慕容执念很深,他以颜笙的命做威胁,逼迫慕容嫁给自己。
慕容知道冷云如今官拜大将军,一人之下万人之上,他想要一个小小的六品状元死,是轻而易举的事,所以,迫不得已的慕容为了保颜笙的命,不得不和颜笙提出和离。
满殿蜡烛将整个皇宫照的通亮。
大殿上,现已开席,婢子和太监轮流传菜。今日胡岳过寿,众人也都其乐融融。
给众人上的第一道荤菜,竟是一盘飘香万里的莼羹鲈脍。虽说莼菜银丝嫩,鲈鱼雪片肥。可慕容并不喜欢吃鱼肉,便将这鲜美可口的鱼肉放在一旁。
正当慕容伸手想给自己倒一杯酒时,一双玉臂从她两边腰间穿过,将她搂在怀里。玉手从慕容手中拿过酒壶,放在一边。换了一壶温茶斟上。
慕容回头去看,只见冷云雪白尖瘦的下颚轻轻枕在慕容肩上,几缕齐腰的青丝从慕容肩上滑落。
冷云在慕容耳边笑着宠溺道:“不喜欢吃鱼就别吃,等会有蟹。再者,这个月月事也快临近了,记得少喝酒,禁冷禁辣。”
冷云靠的这么近,慕容看着那张艳绝天下的脸,有些害羞,便低下头,刚准备咬唇来缓解心里的尴尬时,慕容的玉手抚摸上慕容的唇瓣,手指在她粉嫩的薄唇上轻轻摩挲。
少时,婢子端来了一盘盘热气腾腾的河蟹。当河蟹端到慕容面前时,干净的托盘上放着锤、镦、钳、铲、匙、叉、刮、针,八套吃蟹工具。
冷云拿起工具,动作优雅娴熟的将蟹肉用八件套剥离到盘中。
蟹之鲜而肥,甘而腻,白似玉而黄似金。
慕容将蟹肉放入嘴中咀嚼下肚,只觉蟹肉含之如饮琼膏,嚼之似餐金粟。
一盘蟹肉被慕容全部吃完,而冷云却只是在一旁伺候她吃,自己却一口未动。
冷云倒了一杯温茶递给慕容,关心道:“蟹肉虽味美肉鲜,但不宜多吃。”冷云将茶杯中的茶水喂到慕容嘴边,慕容就着冷云的手饮茶,冷云笑着,暧昧的补充道:“仔细宫寒!”
其实慕容和冷云的相处也不过是表面看着融洽,慕容自嫁给了冷云后,她日日待在将军府,无事不出门,天天不吵不闹,安静乖巧,与木头人无异。
而冷云也不在意,毕竟天降怎敌得过竹马?冷云一直想着,只要自己坚持对慕容好,她终有一日定会回心转意的。
坐在一旁宴席的颜笙看着今晚艳装出席的冷云,那绝美的五官似孤峰上的霜雪冰寒,远看美的似朦胧烟雾缭绕般,让人摸不清性别,近看却冷的让人瑟瑟发抖,不寒而颤。再配上一袭红衣,真是孤傲雪山上最靓丽的一道风景线。似带刺的寒梅,冷艳孤傲又艳压群芳。
颜笙看着冷云与慕容两人如胶似漆,感情和睦,不由心里苦笑。
冷云身边的妻子慕容曾是自己一生挚爱,如今慕容却因更大的荣华富贵而与自己和离,另嫁他人。
颜笙轻叹,也罢!既然慕容心有所属,那颜笙也不是死缠烂打之人,余生只愿慕容平安幸福便好。
颜笙回神时,只见一盘鲜美的蟹肉摆在自己面前。
原来是坐在他身旁的侍卫——段烟给自己剥好的蟹肉。
段烟是颜笙同村的好友,他从小就和颜笙一起长大。
段烟身材虽然高大,但骨瘦如柴。
那是因为段烟小的时候,家里穷,吃不起饭导致。
段烟的左半边脸上有块清灰色胎记,这也导致同村与他同龄的孩子都嫌他又穷又丑,不愿与他玩。
但颜笙不同,他交友从不以貌取人,不以言断事。
因为他深知人不可貌相,海水不可斗量的道理。
所以,他不仅和段烟成为了好友,他还时不时拿自家食物接济段烟。
段烟从小力大无穷,他的志向是想当将军,所以,他从小就喜欢去柔城镇上四处拜师学武,但因没钱,也处处碰壁。
后来还是靠颜笙以卖字画挣钱,才为他寻得了会些拳脚功夫的师傅教他习武。
但由于钱财不够,段烟也只能学了点皮毛。
再后来,段烟就开始自己在家苦心钻研功夫,最后,功夫不负有心人,在他二十岁时,武功练到了八阶。
承兴三十四年,段烟来郴州,他本想在郴州找份活计,然后常住郴州。
但不曾想却遇到了官居四品的御史中丞——颜笙。
颜笙念在两人是好友的情分上,收段烟入府,给自己做了侍卫,也算是有了一份活计。
但两人私下却依旧是好友。
段烟今日入席只穿了一袭素衣,朴实无华。
段烟关心道:“大人,慕姑娘既已嫁作他人为妇,您就别再执着了,放手吧。”段烟将筷子递到颜笙手中,笑道:“玉缕鲈新脍,金膏蟹正肥。大人,尝尝?”
颜笙闻言,没有说话,只是拿着筷子,夹着碗中鱼脍细细品尝起来,两人再未发一言。
歌舞过后,秋梦瑶从殿外走到大殿中。金似衣裳玉似身,眼如秋水鬓如云。胡岳看着美佳人缓缓向自己走来,一双眼从她身上迟迟移不开。
秋梦瑶站在大殿中央行了一礼,“臣妾拜见王上,王上万岁万万岁!”
胡岳抬手,笑道:“爱妃快快平身!”
秋梦瑶招了招手,三个婢子缓步走上前,一个婢子端来一个被打开的盒子,里面放有两根灵芝,红褐色并且有油漆光泽。
另外两个婢子手中拿着一副画卷。他们小心翼翼将画打开,画中是国泰民安,江山稳定的景象。
画被画的生龙活虎,出神入化,里面一人一物,都被画出了神韵。
秋梦瑶一一介绍道:“灵芝,久食长生,轻身不老,延年益寿,清血解毒降火。至于这副画则出自臣妾之手。臣妾虽不才,但也想以此画一祝王上身体安康,二祝王上能早日实现心中所愿,一统六国两族,让天下百姓都过上富足安乐的生活。而献上此灵芝,也是希望王上能够福寿绵延,永生不老。”
胡岳欣慰点头,“爱妃真是有心了。”
秋梦瑶摆了摆手,三名婢子识趣退下。秋梦瑶走到胡岳身侧坐下。
秋梦瑶笑道:“王上,大皇子虽身在民间,但他毕竟是王上的长子。王上的生辰,三个皇子都不在王上身侧,此等生辰太过冷清,所以臣妾身为珍妃,便自作主张,让大皇子回来了。王上过生辰,大皇子作为王上的长子,无论如何,也是要回来尽一份心意的不是?”
胡岳此时已酒过三巡,有些醉了。他微微点头,“爱妃真是有心了。好,那嘉儿现在身在何处啊?”
秋梦瑶应道:“大皇子现正在殿外候着呢。”
“传吧!”
一声令下,只听一个公公高声喊道:“传大皇子觐见。”
片刻后,胡嘉走上殿前,只见他身穿一袭蓝衣,不卑不亢,对着胡岳行了一礼,“儿臣拜见父王,父王万岁万万岁!”
“嘉儿免礼!”
胡嘉行了一礼,“父王,儿臣知道,儿臣犯了大错,本不应该出现在这大殿上,但今日是父王的生辰,儿臣也想回宫为父王尽一份孝心,便自作主张的回来了。”胡嘉跪在地上,行了一礼,“还请父王责罚!”
胡岳满不在意道:“无妨!嘉儿,难得你有这片孝心,孤夸你还来不及,又怎会罚你。快起来吧!”
“谢父王!”胡嘉站起身后,从袖中拿了一个小型盒子,胡嘉将盒子一打开,里面放着一颗红到发紫的珠子。珠子上面光滑无暇,晶莹剔透。
胡嘉解释道:“这是虞朝的宝珠,虽值不了几个钱,但也是儿臣的一片心意。儿臣祝愿父王身体康健,也祝愿父王能早日一统天下后,让古月成为这天下万众瞩目,耀眼璀璨的一颗明珠。”
胡嘉一番话说到了胡岳心里,自古哪个君王不想一统天下,创造万世不朽的丰功伟绩呢?
胡岳大喜道:“好!说得好!来人,给大皇子赐坐。”
胡岳语毕,一个下人走了上去,将胡嘉手中的珠子接过退了下去。另有两个下人在旁边的空地上,又加了一个矮几,还添了一个蒲团。
胡嘉对着胡岳行了一礼,“谢父王!”
语毕,胡嘉退了下去,坐到席位上。
坐在一旁的夏邑起身,他走上前,对着胡岳行了一礼,“王上,南国派人来古月讲和,其使臣已经到了郴州,臣已安排他们入住驿站,估摸着再过个两三日他们就要进宫,面圣王上。”
胡岳微微点头,“好,此事你来安排就行!”
夏邑行了一礼,退守一旁。
胡岳刚要说话时,突觉胸闷气短,胡岳知道他这是老毛病又复发了。
“咳咳咳!!!”
胡岳重重咳嗽了几声,他咳的心肺巨颤,面红耳赤,吓的在场群臣都没了喝酒的兴致,全都胆战心惊的看着高台上的胡岳。
胡岳缓了缓,才笑道:“今日是孤的生辰,众位爱卿在此齐聚一堂,就不要拘束了。今日孤与你们,不讲君臣,诸位爱卿随意就好。”
众人闻言,纷纷对着胡岳拱手行礼,异口同声道:“谢王上!”
语毕后,满殿文武又开始互相敬酒,互聊家常。
胡岳在秋梦瑶耳边轻声问道:“爱妃,现在什么时辰了?”
秋梦瑶笑靥如花,“王上,现在戌时了,您该喝药了。”
胡岳因病而信奉江湖术士,他想长生不老,所以每日都要喝药,且一喝就是早中晚三回,从不间断。
胡岳微微点头,表示明了。
秋梦瑶站起身,一脸温柔,“陛下,臣妾去给您取药,您等着,臣妾去去就回。”
胡岳“嗯!”了一声,再无反应,而秋梦瑶也转身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