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9章 春食韭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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闵悉写完一篇字,看着惨不忍睹,把毛笔一放,用力抹了一把脸,仰天长叹:“要命啊,这得要到什么时候,我这手字才能见人?”
云霁听到他的话,抬起头来一看,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,闵悉听见他的笑声,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手,不知道什么时候黑了:“我脸上有墨?”
云霁憋着笑点头,从一旁的洗手架拿了帕子沾了水,给闵悉擦拭脸上的墨迹,这墨是用墨条研出来的,跟欧洲的水墨不同,浓度更浓,沾上后很难擦。
闵悉就乖乖让云霁给自己擦墨,直到皮肤都擦红了,才擦干净。
“这墨也太浓了!下次得多兑点水才行。”闵悉说。
云霁低头看着桌上他写的字和字帖,说:“要不还是不练柳公权了,练台阁体吧。”
闵悉不懂这个,问:“什么叫台阁体?”
云霁拿了自己正在练的字给他看:“就是这种,横平竖直、方方正正,我写的不好。但如果想要在科举道路上走得更远,写一手漂亮的台阁体是非常有必要的。”
闵悉看着那几个印刷体一般的字:“这还叫写得不好?我的妈呀,让我写成这样再去考试,那还是杀了我比较容易一点。我不想考了,白身就白身吧。”他开始摆烂。
云霁说:“我也很不喜欢这种字体,太规矩死板了,这其实也是我当初不考科举的原因之一,觉得没必要把时间都浪费在无意义的事上。”
闵悉看过云霁以前写的字,矫若游龙,力透纸背,确实不是这种毫无个性的台阁体。
云霁又说:“你没练过毛笔字,现在开始就写台阁体的话,可能入门比我还要快些。”
“你认真的?”闵悉斜睨他。
云霁点头:“真的。我带了有台阁体的字帖,你照着这个临摹吧。”他拿出一本字帖给闵悉。
闵悉拿过来翻看了一下:“这真是人手写出来的?”
“对啊,人手写出来,然后雕版师傅按照模板一个个雕刻好,再印出来的。”
闵悉看着都头大:“我试试吧。”
不用开店做生意,闵悉以为自己会轻松一点,结果并没有,因为读书比做菜还累。做菜是胸有成竹,按照经验来做就行,也不怎么费脑子。而读书写字是真的费脑子,劳心比劳力要辛苦,而且不像做菜那样容易看到成绩,特别容易有挫败感。
闵悉照着字帖临了一篇大字,他看看自己的字,又看看字帖,不由得叹息,真是一坨狗屎。
云霁听到他的叹息声,过来看了一眼,说:“可以啊,有进步,这一竖和这一捺都很好。”他拿起笔圈了几笔闵悉的字。
闵悉苦笑:“七哥你就别夸我了,我这也就是瞎猫碰到死耗子,碰运气写出来的,并不是笔笔都能写得好。”
云霁耐心安慰道:“你才刚开始练,写不好实属正常,写得多了,自然就好了。坚持住,你把咱们带来的那些毛边纸都用完了,我估摸着字能上几个台阶。”
“好吧,我再坚持坚持。”闵悉准备再临一张,瞥见窗外迭戈提着篮子从外面跑了进来,手里的篮子都快甩上天去了,看得出来心情极好。
“迭戈回来了,应该是卖完了。”
云霁朝外看了一眼:“正好,让他做晚饭吧。你学得烦了,咱们出去走走,散散心。”
闵悉笑起来:“好。”
迭戈推开院门,兴冲冲地冲进了屋子:“东家,你猜我今天赚了多少钱?”
闵悉说:“200瑞斯?”
迭戈本来想否认,但又停了片刻,说:“差不多,不过有将近300瑞斯。我也就提了三四十个泡芙出去吧。还挺好卖的,没想到10瑞斯一个都有人买,里斯本的有钱人太多了。”
闵悉好奇道:“你居然卖10瑞斯一个?在哪儿卖掉的?”
“我开始还想着,卖5瑞斯一个吧,好像太便宜了,因为这个泡芙比别的蛋糕和面包难做很多,而且也更好吃。第一个人过来问价格的时候,我就说了10瑞斯,心想还还价,卖8瑞斯也差不多了,没想到她不还价,直接就买了。吃了之后,又觉得好吃,就给她那些朋友每人都买了一个。我就在市政广场那儿卖的,今天下午那儿有个集会活动,很多人都去了。咱们船上那些水手都在广场上摆摊,可热闹了,生意很火爆。”迭戈脸上的兴奋劲还没过,这是他头一回独自去赚钱,这种感觉太新奇了。
云霁赞许道:“不错,就该贵一点。以前咱们卖得太便宜了,贵一点,即便卖得少些,钱也赚回来了。最重要的是,人没那么累。”
“我也是这么想的,反正我也没做多少,卖不出去,就拿回来自己吃了,送给别人吃也可以。”迭戈笑道。
“没错,这心态就很好,咱们又不指着这点钱养家糊口,就是要专坑有钱人!”闵悉赞许道。
“那我明天还去卖!”迭戈兴奋道。
“当然可以。累不累?”云霁问。
迭戈猛摇头:“不累。”
云霁笑眯眯道:“那行,晚饭就你做吧。”
迭戈满口答应:“好。”
云霁对闵悉说:“有人做饭了,咱俩出去散散心,起码还是步行?”
“只有一匹马。”
“去桑维斯那儿再借一匹。”
“好。山里的野花都开了吧,熊葱应该也长起来了,拿个篮子去摘点野菜回来吃。”闵悉去拿了个篮子。
迭戈听说他们要去摘野菜,也很心动,可是他答应做饭了,只好欲言又止地眼巴巴看着两个东家骑着马走了。
春天是真漂亮,两人骑着马,一路过来,居然发现了一大片粉色的花海,两人打马近前,发现是一大片杏花林,粉色的杏花开得云蒸霞蔚一般,美得令人窒息。
闵悉感慨:“要是有相机好了,把这一幕拍下来,可以看好久。”
“相机又是何物?”云霁已经习惯了从他嘴里听到各种新鲜名词。
闵悉说:“是一种机器,可以把这个画面像照镜子一样记录下来,但可以永久保存。”
“那就跟画类似?”
“有点,不过画是经过画家的手加工的,但相机可以原原本本还原出来。而且相机成像也就是一瞬间的事,绘画则需要很长时间。”
“我没有相机,回头给画一幅。”云霁说。
“好啊!”闵悉满心期待,不知道这样的画面云霁要怎样呈现。
两人骑马到了山边,漫山遍野都是花草,看着就喜人。不过他们认得的野菜也才一两种,一种是闵悉最熟悉的熊葱,还有一种是云霁认得的灰灰菜。
这种菜在大明的北方也是极常见的,北方的冬天漫长,冬天能吃的蔬菜只有窖藏的白菜和萝卜,吃上一个冬天,再怎么爱吃都烦了。春天一到,野菜总比其他的菜先长出来,北方人就到处去挖野菜,在集市上买到野菜再正常不过,其中就有这灰灰菜,云霁还吃过不少。
两人下马后,马儿放在一旁吃草,他们去采野菜。四月的野菜十分鲜嫩,闵悉越采越欢喜,甚至都想好了要怎么吃,最后竟采了满满一篮子,眼看天已经快黑了,两人赶紧提着篮子,牵着马从山脚下出来,骑马回到村里。
迭戈早就做好了饭,正伸长了脖子等两人回来,听见马蹄声,赶紧跑出来迎接:“东家,你们回来了,饭都做好了。”
“好,马上就可以开饭了。”云霁勒住马头,将手中的篮子递给迭戈,“拿到厨房去。”
“哇,这么多野菜!”迭戈欢喜叫出来。
闵悉从马上跳下来,说:“饭都做好了,做了什么?再去和面,烙几个韭菜盒子,一会儿送马时给桑维斯和雷斯也拿几个尝尝。”
迭戈说:“我揉了面,做的面条,等你们回来煮面。”
“好,那就干脆等一下再吃。我去做韭菜盒子。”闵悉卷起袖子去厨房做韭菜盒子了。
等到吃上饭,天已经黑透了,但刚摘下来的韭菜盒子实在是太香了,晚点吃也值得的。
隔天他们去男爵那儿送金币的时候,顺便把在他温室里培育的秧苗也都取了回来,这些秧苗都可以栽种了,拿出来放室外适应几天,就可以种了。
到时候院子里就满是瓜果香,除了荤菜,蔬菜基本可以自给自足了。
闵悉和云霁又过起了田园般的生活,每天读读书,种种菜,做做饭吃,日子倒也过得悠然。除了读书写字让闵悉有些头大之外,别的都还挺好的。
不过闵悉本来也不是厌学的人,四书五经虽然读起来有难度,但读进去了,倒也颇有些滋味,毕竟是老祖宗的智慧,指导了中国人几千年的言行思想,虽然有糟粕,但精华也绝对多于糟粕。
闵悉写完一篇字,看着惨不忍睹,把毛笔一放,用力抹了一把脸,仰天长叹:“要命啊,这得要到什么时候,我这手字才能见人?”
云霁听到他的话,抬起头来一看,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,闵悉听见他的笑声,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手,不知道什么时候黑了:“我脸上有墨?”
云霁憋着笑点头,从一旁的洗手架拿了帕子沾了水,给闵悉擦拭脸上的墨迹,这墨是用墨条研出来的,跟欧洲的水墨不同,浓度更浓,沾上后很难擦。
闵悉就乖乖让云霁给自己擦墨,直到皮肤都擦红了,才擦干净。
“这墨也太浓了!下次得多兑点水才行。”闵悉说。
云霁低头看着桌上他写的字和字帖,说:“要不还是不练柳公权了,练台阁体吧。”
闵悉不懂这个,问:“什么叫台阁体?”
云霁拿了自己正在练的字给他看:“就是这种,横平竖直、方方正正,我写的不好。但如果想要在科举道路上走得更远,写一手漂亮的台阁体是非常有必要的。”
闵悉看着那几个印刷体一般的字:“这还叫写得不好?我的妈呀,让我写成这样再去考试,那还是杀了我比较容易一点。我不想考了,白身就白身吧。”他开始摆烂。
云霁说:“我也很不喜欢这种字体,太规矩死板了,这其实也是我当初不考科举的原因之一,觉得没必要把时间都浪费在无意义的事上。”
闵悉看过云霁以前写的字,矫若游龙,力透纸背,确实不是这种毫无个性的台阁体。
云霁又说:“你没练过毛笔字,现在开始就写台阁体的话,可能入门比我还要快些。”
“你认真的?”闵悉斜睨他。
云霁点头:“真的。我带了有台阁体的字帖,你照着这个临摹吧。”他拿出一本字帖给闵悉。
闵悉拿过来翻看了一下:“这真是人手写出来的?”
“对啊,人手写出来,然后雕版师傅按照模板一个个雕刻好,再印出来的。”
闵悉看着都头大:“我试试吧。”
不用开店做生意,闵悉以为自己会轻松一点,结果并没有,因为读书比做菜还累。做菜是胸有成竹,按照经验来做就行,也不怎么费脑子。而读书写字是真的费脑子,劳心比劳力要辛苦,而且不像做菜那样容易看到成绩,特别容易有挫败感。
闵悉照着字帖临了一篇大字,他看看自己的字,又看看字帖,不由得叹息,真是一坨狗屎。
云霁听到他的叹息声,过来看了一眼,说:“可以啊,有进步,这一竖和这一捺都很好。”他拿起笔圈了几笔闵悉的字。
闵悉苦笑:“七哥你就别夸我了,我这也就是瞎猫碰到死耗子,碰运气写出来的,并不是笔笔都能写得好。”
云霁耐心安慰道:“你才刚开始练,写不好实属正常,写得多了,自然就好了。坚持住,你把咱们带来的那些毛边纸都用完了,我估摸着字能上几个台阶。”
“好吧,我再坚持坚持。”闵悉准备再临一张,瞥见窗外迭戈提着篮子从外面跑了进来,手里的篮子都快甩上天去了,看得出来心情极好。
“迭戈回来了,应该是卖完了。”
云霁朝外看了一眼:“正好,让他做晚饭吧。你学得烦了,咱们出去走走,散散心。”
闵悉笑起来:“好。”
迭戈推开院门,兴冲冲地冲进了屋子:“东家,你猜我今天赚了多少钱?”
闵悉说:“200瑞斯?”
迭戈本来想否认,但又停了片刻,说:“差不多,不过有将近300瑞斯。我也就提了三四十个泡芙出去吧。还挺好卖的,没想到10瑞斯一个都有人买,里斯本的有钱人太多了。”
闵悉好奇道:“你居然卖10瑞斯一个?在哪儿卖掉的?”
“我开始还想着,卖5瑞斯一个吧,好像太便宜了,因为这个泡芙比别的蛋糕和面包难做很多,而且也更好吃。第一个人过来问价格的时候,我就说了10瑞斯,心想还还价,卖8瑞斯也差不多了,没想到她不还价,直接就买了。吃了之后,又觉得好吃,就给她那些朋友每人都买了一个。我就在市政广场那儿卖的,今天下午那儿有个集会活动,很多人都去了。咱们船上那些水手都在广场上摆摊,可热闹了,生意很火爆。”迭戈脸上的兴奋劲还没过,这是他头一回独自去赚钱,这种感觉太新奇了。
云霁赞许道:“不错,就该贵一点。以前咱们卖得太便宜了,贵一点,即便卖得少些,钱也赚回来了。最重要的是,人没那么累。”
“我也是这么想的,反正我也没做多少,卖不出去,就拿回来自己吃了,送给别人吃也可以。”迭戈笑道。
“没错,这心态就很好,咱们又不指着这点钱养家糊口,就是要专坑有钱人!”闵悉赞许道。
“那我明天还去卖!”迭戈兴奋道。
“当然可以。累不累?”云霁问。
迭戈猛摇头:“不累。”
云霁笑眯眯道:“那行,晚饭就你做吧。”
迭戈满口答应:“好。”
云霁对闵悉说:“有人做饭了,咱俩出去散散心,起码还是步行?”
“只有一匹马。”
“去桑维斯那儿再借一匹。”
“好。山里的野花都开了吧,熊葱应该也长起来了,拿个篮子去摘点野菜回来吃。”闵悉去拿了个篮子。
迭戈听说他们要去摘野菜,也很心动,可是他答应做饭了,只好欲言又止地眼巴巴看着两个东家骑着马走了。
春天是真漂亮,两人骑着马,一路过来,居然发现了一大片粉色的花海,两人打马近前,发现是一大片杏花林,粉色的杏花开得云蒸霞蔚一般,美得令人窒息。
闵悉感慨:“要是有相机好了,把这一幕拍下来,可以看好久。”
“相机又是何物?”云霁已经习惯了从他嘴里听到各种新鲜名词。
闵悉说:“是一种机器,可以把这个画面像照镜子一样记录下来,但可以永久保存。”
“那就跟画类似?”
“有点,不过画是经过画家的手加工的,但相机可以原原本本还原出来。而且相机成像也就是一瞬间的事,绘画则需要很长时间。”
“我没有相机,回头给画一幅。”云霁说。
“好啊!”闵悉满心期待,不知道这样的画面云霁要怎样呈现。
两人骑马到了山边,漫山遍野都是花草,看着就喜人。不过他们认得的野菜也才一两种,一种是闵悉最熟悉的熊葱,还有一种是云霁认得的灰灰菜。
这种菜在大明的北方也是极常见的,北方的冬天漫长,冬天能吃的蔬菜只有窖藏的白菜和萝卜,吃上一个冬天,再怎么爱吃都烦了。春天一到,野菜总比其他的菜先长出来,北方人就到处去挖野菜,在集市上买到野菜再正常不过,其中就有这灰灰菜,云霁还吃过不少。
两人下马后,马儿放在一旁吃草,他们去采野菜。四月的野菜十分鲜嫩,闵悉越采越欢喜,甚至都想好了要怎么吃,最后竟采了满满一篮子,眼看天已经快黑了,两人赶紧提着篮子,牵着马从山脚下出来,骑马回到村里。
迭戈早就做好了饭,正伸长了脖子等两人回来,听见马蹄声,赶紧跑出来迎接:“东家,你们回来了,饭都做好了。”
“好,马上就可以开饭了。”云霁勒住马头,将手中的篮子递给迭戈,“拿到厨房去。”
“哇,这么多野菜!”迭戈欢喜叫出来。
闵悉从马上跳下来,说:“饭都做好了,做了什么?再去和面,烙几个韭菜盒子,一会儿送马时给桑维斯和雷斯也拿几个尝尝。”
迭戈说:“我揉了面,做的面条,等你们回来煮面。”
“好,那就干脆等一下再吃。我去做韭菜盒子。”闵悉卷起袖子去厨房做韭菜盒子了。
等到吃上饭,天已经黑透了,但刚摘下来的韭菜盒子实在是太香了,晚点吃也值得的。
隔天他们去男爵那儿送金币的时候,顺便把在他温室里培育的秧苗也都取了回来,这些秧苗都可以栽种了,拿出来放室外适应几天,就可以种了。
到时候院子里就满是瓜果香,除了荤菜,蔬菜基本可以自给自足了。
闵悉和云霁又过起了田园般的生活,每天读读书,种种菜,做做饭吃,日子倒也过得悠然。除了读书写字让闵悉有些头大之外,别的都还挺好的。
不过闵悉本来也不是厌学的人,四书五经虽然读起来有难度,但读进去了,倒也颇有些滋味,毕竟是老祖宗的智慧,指导了中国人几千年的言行思想,虽然有糟粕,但精华也绝对多于糟粕。